时间: 2021-07-0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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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卫生健康局
2021-07-03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卫生健康局解读 《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适龄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推动实施,在农村35岁至64岁妇女中进行“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同年,山东省也启动了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截至2020年底,山东省16市已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山东省省长李干杰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为更好地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山东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推动,将其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明确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予以优先重点保障的基础上,安排财政资金予以支持,按照三年为一个周期,做到“两癌”免费检查目标人群愿检尽检,惠及全省35岁至64岁的农村妇女。
为配合做好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我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对我县此项工作的开展进行安排部署。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两癌”检查工作的通知》(鲁卫妇幼字〔2020〕4号)
2、聊城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聊卫妇幼〔2021〕2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确保年底完成“以县为单位目标人群覆盖率不低于81%”的目标要求,全方位、严要求做好我县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保障我县妇女健康权益。
四、有什么重要举措?
该项目由冠县卫生健康局作为主管部门,为“两癌”检查项目的牵头单位,负责全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具体管理,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单位,负责对承担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作为实施单位,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制定全县“两癌”检查工作计划和检查流程,负责提供健康教育、咨询、制定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建立健康档案,疑似患者的复查、转诊、结果反馈、个案登记、分析数据并统计上报信息,负责成立专家技术指导小组,开展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等具体工作。
五、对农村适龄妇女查出“两癌”症状的,有何保障?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救助资金,建立“两癌”贫困患者救助长效机制。
六、“两癌”指的是哪两种疾病?
宫颈癌、乳腺癌
七、“农村适龄妇女”具体指的是哪些人群?
全县范围内的35-64岁农村适龄妇女
八、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如何申请?
农村适龄妇女携带身份证向乡镇(街道)卫生健康办公室进行申请。
九、检查包括具体哪些项目?
宫颈癌检查项目:1.妇科检查;2.宫颈癌初筛;3.阴道镜检查;4.组织病理学检查。
乳腺癌检查项目:1.乳腺触诊和乳腺彩超检查;2.乳腺 X 线检查;3.组织病理检查;4.乳腺 X 线检查 0 级和 3 级者由副高以上专科医生综合评估后进行随访或活检或其他进一步检查。
十、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的意义是什么?
确保对妇女常见恶性肿瘤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改善我县广大妇女健康状况、提高生活质量,保障我县妇女健康权益。
十一、如何确保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全覆盖?
一是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发挥妇联等部门宣传组织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主动接受“两癌”检查。二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相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健康文明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十二、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卫生健康局
具体联系人:边娟
咨询电话:0635-5105527
项目实施单位: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35-5284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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