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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方案

时间: 2022-03-10 16:52

索引号

113715250042154047/2022-26777951

发布机构

冠县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03-10

名称

处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及方案

【检查计划】


序号

检查类别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对象数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牵头科室

1

医疗卫生检查

处方使用管理

医疗卫生机构

一般检查

37

7-12月

冠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三室


【检查方案】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方式

检查比例和频次

1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依法执业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活动

处方使用管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处方管理办法》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冠县卫生健康局

在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实施随机抽查

按照年度计划确定,原则上每年一次

抽查比例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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