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4 10:35:38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905号(团结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正西北角);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2044邮:gxwhgdxwcbj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冠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出台《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7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6篇,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1篇、政策吹风会1篇、专家解读1篇、图文解读2篇、政策简明问答解读分别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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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1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冠县县城总体规划(2000—2010年)。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申请中:无法提供1件,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人。三是严把信息审核发布关,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信息发布经过三级审核,切实做到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依法公开本单位机构职能、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同时聚焦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领域,重点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公开,做到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群众对文化和旅游信息的需求。

(五)监督保障

积极组织培训,提升业务人员能力水平。按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深刻领会政务公开工作要义,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文旅领域政策解读内容上不够全面透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对照《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发布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利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加大信息公开发布力度。二是在政府网站综合运用政策图解、媒体解读、负责人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文件解读,解读质量和效果较往年有了一定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2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4〕2号)、《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提案13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更好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交流,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开放度。9月7日我局开展“传统二十四节气系列宣传”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了群众代表参加“二十四节气白露活动—DIY毛球粘贴画制作“及观影,群众代表零距离了解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