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1:04:5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文化和旅游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905号(团结路与建设路十字路口正西北角);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2044;邮箱:gxwhgdxwcbjbangongshi@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及具体要求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 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22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领域、广播电视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等方面信息,其中机构职能18条、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领域、广播电视领域)122条、行政执法公示33条、建议提案办理9条、财政信息8条、管理和服务公开7条等其它信息32条。

 

 

 

 


3. 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篇,其中专家解读1篇,图文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冠县人民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旅游领域、行政执法公示、财政信息及建议提案办理等信息的公开。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全面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

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组织保障,积极优化调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置,细化分解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有效促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业务培训,认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认真对待县公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对反馈的整改问题均在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公开信息的收集、上传、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还不够多样;三是信息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

(二)改进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会,及时协调各科室、单位,加大政务信息的收集力度,及时按照要求公开应当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纸、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加强宣传水平,提高工作质量。三是组织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冠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严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全面有序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提案5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聚焦县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旅游等试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及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等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