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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12-24
政策简明问答:如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这些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它包括传统口头文学、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技艺、医药和历法等。这些文化形式不仅承载着人类的智慧和历史的文明,还在社区和群体中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
二、申报范围有哪些?
1、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2、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3、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4、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5、传统体育和游艺;
6、其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从挖掘申报和保护的角度来讲,非遗类别主要有: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及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共10个类别。
三、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哪些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2、《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四、评定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评定县级项目具体标准参照《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行,应是具有突出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2、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内世代传承传播的特点;
4、具有地域或者民族特色,在一定区域内有较大影响力。
五、如何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召开各乡镇街道文化站长会议,组织各文化站长搜寻当地非遗线索,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及代表性照片资料;
2、各乡镇文化站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县文旅局非遗科,由非遗科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将其分类整理;
3、组织各非遗门类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项目由专业人员实地考察,考察通过的项目即符合申报条件。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认定经过哪些程序?
1、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推荐、申请或者建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进行初评,经专家评审小组成员过半数通过后形成初评意见;
2、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初评意见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3、将拟列入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通过媒体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七、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可享受哪些政策?
1、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通过举办非遗活动为传承人提供展示机会和制定经费补助政策对合格的传承人进行奖励。
3、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记录、传承、传播、濒危 项目抢救等保护、保存工作。
八、推荐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应当明确保护单位,保护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具体履行哪些职责?
1、制定、实施项目保护计划及措施,向有关文化主管部门定期报告项目保护情况并接受监督;
2、收集有关实物、资料,并登记、整理、建档;
3、保护有关实物、资料和场所;
4、开展项目传承、展示、学术研究等活动;
5、培养项目传承人,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
具体联系人:许焕磊
咨询电话:0635-523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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