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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时间: 2022-10-20 15:13

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18W/2022-26777316

发布机构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2-10-20

名称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规定: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通过制定评审标准并经过科学认定,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由同级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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