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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给付】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行政给付信息

时间: 2026-06-19 16:53

索引号

11371525MB28530313/2026-46253355

发布机构

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6-06-19

名称

【行政给付】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行政给付信息

执法

机关

执法类别

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

相对人名称

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执法依据

执法

结论

执法

日期

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行政给付

残疾军人

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

负责辖区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发放

1.【法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2004年8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413号,2019年3月修订)第四十七条:“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二)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四)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监察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的追责情形。

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2040792元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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