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时间: 2026-05-17 10:05
索引号
11371525MB28530313/2026-45923308
发布机构
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6-05-17
名称
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执法职责 | 执法权限 |
行政处罚 | 对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的处罚; 对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处罚; 对不履行安置义务的单位处罚; 对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的处罚。 |
行政给付 | 发放定期抚恤金;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发放; 核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 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发放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和地方保障待遇;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 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 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 发放烈士褒扬金; 发放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丧葬费; 核发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 发放退役残疾军人丧葬补助费。 |
行政确认 | 伤残性质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 |
行政奖励 | 对在退役军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
其他行政权力 | 光荣院集中供养审核;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 对侵占、破坏光荣院财物行为的处理; 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 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烈士评定材料的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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