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09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61886;邮箱:gxtj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冠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多措并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广度与深度,丰富公开内容;另一方面,聚焦增强公开实效,优化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抵达公众视野。通过系列举措,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让民众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冠县统计局的政务动态与关键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出台《冠县统计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精准聚焦“围绕政策解读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民互动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凝心聚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四大核心板块,全方位擘画冠县统计局2024年政务公开蓝图,以精细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地有声。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87条,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公示、统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等方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2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机构职能、统计数据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冠县统计局始终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基本原则,将保密审查贯穿于信息公开全流程,严谨细致地甄别每一条信息,全力确保发布信息的高质量与安全性。依据《冠县统计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工作人员定期对各类文件信息展开系统性梳理,筛选出应公开内容,第一时间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并安排专人负责后续动态更新事宜,保证民众能够获取最新、最准的政府资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冠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冠县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精准锚定公开内容与责任主体,构建起清晰的信息公开框架。及时维护更新,确保信息时效性与准确性,让公众查询到的每一条数据都真实可靠、紧跟发展节奏。
(五)监督保障
在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上,冠县统计局双管齐下。一是高度重视学习提升,积极投身并精心组织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与培训活动。以会促学、以训促干,让工作人员深入汲取政务信息公开前沿知识,持续打磨专业技能,全方位提升业务素养,为高效推进政务公开筑牢能力根基。二是顺应发展需求灵活应变,依据人员更迭、业务范畴调整实际,迅速优化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架构。精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层层压实担子,保障统计政务公开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精准对接群众需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信息内容质量有待提升,部分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深度不够,公众较难快速领会政策要点。
2.公开时效性不足,一些统计数据、工作动态未能按预期及时发布,导致公众获取信息滞后,无法及时了解最新情况。
(二)改进情况
1.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可读性与易懂性,加强解读质量审核,确保解读精准到位。
2. 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数据、动态实时跟踪机制,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责任到人,确保信息按时公开,让公众第一时间掌握关键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精准发力,全方位优化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聚焦社会关切,强化政府网站这一“信息主阵地”的建设,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的发布与日常维护,确保内容及时、准确、权威。二是以政民互动为抓手,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质量。从优化申请流程入手,加强内部培训,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工作人员以热情、专业、高效的态度对待每一份申请,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压实责任,跟踪问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有声,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冠县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 年12月5日,全省“统计法治宣传月”正式启动。冠县统计局围绕“统心协力·计思广益”主题积极组织参与此次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多种形式展示了冠县特色与统计工作成果,有效推动了统计法治宣传与地方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