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1:07: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统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09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61886;邮箱:gxtj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统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信息公开”、“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建立政务公开管理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对冠县统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责任划分。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统计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2条,主要包括工作宣传、行政执法、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面信息。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6篇,其中专家解读2篇,音视频解读1篇,动漫解读1篇,图文解读2篇。

图片2.png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减少5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冠县生产总值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冠县统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定期梳理信息,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发布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统计相关信息,做好统计宣传工作,为群众了解统计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人,切实抓好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培训学习,按要求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同时组织开展本单位培训会,进一步促进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丰富。二是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快时效。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探索并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通过统计开放日等活动,采用多种创新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二是提升公开能力,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冠县统计局对统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优化。为了更好地回应社会的关注点,加强了政府网站信息的发布和维护,确保统计工作信息能够及时发布。此外,冠县统计局还注重政民互动,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冠县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宣传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提高社会各界对“五经普”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9月22日冠县统计局以“经济大普查,数说新时代”为主题开展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宣传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普查内容、方式、特点及重大意义等,让公众了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经济普查、支持统计工作。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