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09:43:11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统计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09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61886邮箱:gxtj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冠县统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22年冠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从“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四个方面对冠县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责任划分。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统计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263条。其中,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82条,主要包括工作宣传、行政执法、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财政预决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面信息。“冠县统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81条


公开渠道

公开数量

所占比例

冠县人民政府网站

82

31.18%

“冠县统计”微信公众号

181

68.82%

总计

263

100%

3.解读回应情况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简明问答解读1篇,就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等多方面对《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作出了详细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10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党务、土地信息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不予公开1、占50%,无法提供1、占5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内容发布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根据《冠县统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定期梳理文件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根据《冠县统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冠县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及时政府信息进行维护和动态更新。二是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建好用好“冠县统计”公众号,及时发布统计信息,做好统计宣传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加和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学习培训进一步促进业务能力的提升。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及业务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切实抓好统计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性不足,信息发布形式单一,信息公开渠道不够丰富。二是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丰富公开形式。对公开形式及渠道进行探索,拓宽、规范公开渠道,完善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开放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创新性开放活动。二是提升公开能力。持续开展对政务公开能力的培训提升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公开全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对标学习其他单位在政务公开工作的先进做法,全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冠县统计局根据《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全面优化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维护和“冠县统计”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及时发布统计工作信息,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扎实搞好政民互动,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抓好任务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冠县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为提高全县统计工作知晓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统,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执行力和政务公开透明,2022年9月20日,冠县统计局在县法治广场举办以“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对统计工作和十八大以来冠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进行宣传介绍,向群众充分展现十八大以来全县统计系统在党建引领、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经济运行监测、统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十八大以来冠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促进了冠县统计公开透明,展现了统计部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时代精神,弘扬了统计人员对党忠诚、担当奉献、为民调查的精神风貌。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