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15:38: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2019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特向社会公开冠县统计局2019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冠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统计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政策信息、工作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以来,冠县统计局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布信息18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其中自然人2条,科研机构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冠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冠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冠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冠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2019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了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组织抓好全系统的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同时选派了文字根底较好、业务素质较强的工作人员任信息员,负责报送信息至办公室,并规定每个单位每月必须报送的信息数量。通过强化领导,实现了统计政务公开的广泛性和全面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暂未收到建议和提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主动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二是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工作人员兼职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不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今后工作中,要及时、准确公布政务信息,保证政府信息数量和质量;要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要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