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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时间: 2026-05-17 10:05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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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6-05-17

名称

冠县统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执法职责

执法权限

行政处罚

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等行为的处罚。

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奖励

对本县行政区域内检举统计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表彰奖励。

负责本行政区人口普查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农业普查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工作。

负责接受并受理本行政区农业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负责接受并受理本行政区经济普查违法行为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负责本行政区经济普查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奖励工作的组织工作。

其他行政权力

负责审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统计调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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