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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冠县实验中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时间: 2025-03-17 11:09

索引号

/2025-26756945

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5-03-17

名称

【规章制度】冠县实验中学教学科研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在学校的教科研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校工作总目标为导向,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及教师教科研素质为根本,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为切入点,以课堂教学为立足点,以教科研促教育创新,以教科研促教育质量,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踏实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

工作思路:认真落实“科研兴教”、“科研兴校”发展战略,以教育理论和新课程理念为指导,以课题研究为载体,以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为突破口,以制度管理为把手,提高我校教科研工作的实效性,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拟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聊城市教体局和冠县教体局关于科研兴校、科研立校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科室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第三条  教科室应遵循“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学校教科室由3人组成,各负其责,分工明确。

第五条  学校教育科研人员的工作职责  

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

7.与教务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

8.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县级以上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  学校教育科研的组织

第六条  制定本校一年一度的科研工作规划。学校教科人员应根据教育科研远期、中期规划,结合本校教育工作实际,遵循“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工作规划,使本校科研工作目标明确,针对性强,克服随意性、盲目性。 

第七条  搞好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学校科研室参照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制定出本校的教育科研管理办法。使本校科研课题工作落实,任务明确,保证课题顺利实施。

第八条  学校教科人员应大力营造学校的科研气氛,在全校教职工中树立“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意识。同时,通过教育科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四章  学校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九条  成立科研课题组

1.课题组设组长1人,课题组成员2—9人,其中“主研”人员不得超过3人。课题组组长必须是主研人员之一。

2.主研人员必备条件:①研究指导思想与研究方案或重要创新点的提出者、研制者;②重要科学现象,规律或改革方案的发现、阐明或制定者;③关键性学术疑难问题或实验、技术难点的主要解决者。

3.主研者与参与者的身份,可在课题结题时根据各研究者的实际贡献最后确定。

4.课题组组长职责是:①承担并主持课题的主要研究任务;②协调课题组成员力量,保证课题研究计划顺利开展;③加强上下联系;④计划决定研究工作日程,有效使用课题研究的经费。

5.课题组组长(副组长)应是主研者之一。

6.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聘请研究工作顾问或指导者。

第十条  课题申报立项

1.校级课题申报立项:由课题组向学校教科室提交书面申请,课题方案和研究工作计划。学校教科室对课题进行初审后提交学校科研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即为校级课题。在学校开题会上颁发课题聘请书。

2.县级及以上课题立项:

①由学校教科室向县教育科研部门报送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课题方案等相关资料。

②审查通过并开出立项通知书的项目为县级或以上课题,通过的仍作为校级课题。

第十一条  课题开题

1.课题开题工作是—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开题工作由学校教科室与课题组共同完成。课题承担人要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并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

①课题开题通知; 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 ③课题方案; ④课题研究工作计划;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

①宣读立项通知;②课题背景介绍;③介绍课题方案;④宣布课题研究工作计划;⑤前期研究小结;⑥课题咨询与论证;⑦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有关人员参加开题会,会议涉及的问题要有记录,会议所有的材料均应存档,开题情况用简报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资料一式两份,由教科室和课题负责人保管。

第五章 科研课题的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    教育科研课题资料分类与管理要求

一、教育科研资料的分类

(一) 组织管理资料

1.学校教育科研机构资料:(1)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年龄、性别、职称、职务等)及分工;(2)教科室人员构成情况;(3)教育科研机构工作章程。

2.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发展规划或年度计划。

3.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年度总结。  

(二)教改科研(课题)资料。(以下资料由课题组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1.课题申报立项资料:(1)课题研究方案;(2)课题立项申报表(申请书);(3)课题立项的审批文件。

2.课题研究的过程材料:(1)实施计划(工作阶段计划);(2)研究工作的阶段小结;(3)阶段性成果(调查报告、教案、专题论文、经验文章等);(4)研究工作的原始资料(研究工作记录、文献资料摘录、学生作品、研究活动的音像记录等)

3.结题资料:(1)课题研究报告;(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3)课题研究的测查报告(4)课题结题评审申请书;(5)课题结题评审意见。

4.课题成果评奖资料:(1)课题成果评奖推荐书;(2)课题成果获奖证书。

(三)重大研究成果资料

在全国、省及市级获奖的课题研究成果

二、教育科研资料的管理

1.分类建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资料按组织管理,科研课题和重大研究成果三类,分别建档,其中教改科研(课题)资料按课题资料目录单独整理存放。各项资料应及时收集并分类归档。

2.各类资料应定期整理、编目。课题研究资料在课题研究工作结束后,整理编目时应将成果资料放在最前面。

3.除不重要的、繁琐的原始资料外,其余资料按年度上交学校教科室,由学校教科室统一保管。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课题组理论学习与交流

1.现代科学理论是教育科研的先导,重视教育科研工作的理论学习和理论经验交流是教育科研工作的起点和质量的重要保证。

2.理论学习与交流工作应当依靠理论水平较高、同时有一定理论学习能力,并能主持理论交流工作的干部和教师共同进行。

3.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不得忽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每学期至少开设1次以上的理论专题讲座,每学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理论研讨和课题研究的交流活动。

4.市、县、校级骨干教师应走在理论学习与交流的前列,每学年应有一定的理论学习与交流成果(体会),应将其理论水平纳入骨干示范作用考核评比中。

5.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四有四用”,“四有”是指有计划、有主题、有主讲人、有形式;“四用”是指用于教研、用于教学、用于发展、用于创新。

6.理论学习与交流应做到准备充分、资料充足。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理论素养的提高,要及时提供教师理论学习的资料,力争做到教师人人皆有,随时可阅读。

7.教师的优秀论文、发表文章等来自于身边的、可学习借鉴的素材,应做到有目录、有复印件、有个人档案,应广泛宣传学习。

第六章   教育科研课题研究阶段性总结评比

1.教育科研工作应坚持有始有终、注重过程管理的原则,各项教育科研工作均应有计划地实施;在学期或研究工作阶段结束时,组织总结评比活动。

2.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的宗旨是肯定前期(或前阶段)的工作成绩,分析取得成绩的主要原因,总结并继续发扬有益的经验;同时对照计划中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寻找存在不足或失败原因,便于及时改进。

3.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召开会议、测查、个别分析等均可,但应该做到有资料、有事实证据、有标准,有奖惩意见。

4.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建立和不断完善评价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标准,不断规范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工作。

5.学校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工作原则上由课题组组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学校教科室对教育科研阶段总结评比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并推广,促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更大成果。与此同时,学校教科室帮助责任人员提炼成果、提升理论水准,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第七章  科研课题的结题评审

1.课题研究完成后,由课题组提出申请结题,并按要求提交结题验收所需的全部相关资料。

资料包括:课题研究方案、课题立项通知书、阶段性研究计划、阶段性研究总结、学年度研究过程记录手册、研究工作报告、研究成果报告、效果检测报告、相关的问卷调查及调查报告、论文及叙事文章复印件、相关的获奖成果材料等。

2.结题验收由上级相关部门安排,组织人员进行,学校及相关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协调,并作出妥善安排。

3.合格课题有权参加各级组织的评审,参加竞赛等。

第十四条   教育科研成果的奖励与经费

第八章  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一、评奖原则及范围

1.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前两年的优秀科研成果。  

2.我校教学公开出版的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经验材料,均可参加评选。  

二、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与评价

课题组提供的鉴定材料,应包括研究成果主件、必要的附件、研究工作报告及课题申请书复印件。鉴定内容主要包括论文、研究报告、研究计划及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问卷、成果统计分析、调查报告、阶段研讨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等全部档案资料和必要的现场鉴定材料。  

科研成果的鉴定评价,应切实执行以下评估标准:

1.先进性。成果反映的教育思想端正,符合党的教育方针;选题方向和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研究结论具有突破性;研究水平在地区同类研究中具有相对的先进性。

2.科学性。能科学、准确地选择和运用教育科研方法及教育统计测量手段;立论符合教育科学原理;研究过程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研究结论真实可靠。成果形式符合教育科研基本规范;成果表达论点明确,资料翔实,依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清晰

3.价值。能逼近或揭示某一方面的规律,在学术上有新的突破;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对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了实用有效的教改方法和技术措施。

三、奖励等级及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奖励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2)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对教研教改和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大价值。  

2.奖励标准:分别按国家、省、市、区级获得的不同等次进行奖励。

(参照学校奖惩制度进行奖励)

第九章 教育科研经费投入、使用条例

一、学校科研经费,用于学校科研工作所需的;1.课题组的印刷费2.学校订购的资料费3.学术差旅费4.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按奖励条例规定执行)  

二、凡未经学校批准,擅自支出的,学校在经济上不承担责任。

三、经费资助制度

1.科研经费是为了满足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基本要求而设置的一种经常性支出的费用。

2.学校要想方设法争取扩大经费来源,支持课题研究,合理分配科研经费,保证教育科研所需要的资料、书刊、设备及必要的会议、差旅费等支出。

3.校教科室对立项课题的研究经费可根据研究范围的大小实行一次性核发或实行实报实销,并对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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