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2-13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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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12-13
【规章制度】冠县实验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行为,保证学生学业成果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制定如下考试管理制度。
一、考试种类:
考试分为:月考、期中、期末统一考试。
二、考试的组织、命题:
(一)期中、期末统考由县教研室统一命题,教务处统一组织。
(二)月考由备课组长组织出题,各年级统一组织考试,各年级根据教学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2次。
三、考试考场、时间及监考要求:
(一)月考由各年级统一编排考场,30人一个考场,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年级统一安排教师监考。
(二)期中、期末统一考试,考场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采取单人单桌,学生按规定对号入座,监考教师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监考教师要严肃认真,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若有违纪考生,月考上报级部,期中、期末统一考试上报教导处。
(四)监考教师除印刷不清外,不解答考生任何问题。监考中教考教师不得带手机入场,不看试题、不做题,不读书看报。
(五)按时发卷,按时收卷,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六)严格执行领卷、交卷制度。
(七)凡出现不按时开考,延长考试时间,考场秩序混乱,监考空岗等问题,由监考教师负责。
(八)监考教师负责阻止除巡视员外其他人进入考场。
四、考试巡视:
(一)巡视员由教务处、各年级主任负责督考。
(二)巡视员有权对考生、监考、试卷等工作进行检查。
(三)巡视员要认真,公正,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出改正意见。
五、考试纪律:
(一)考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对号入座,凡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该科成绩为零分;考试进行半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否则以违纪处理。
(二)考生除允许的文具外,其他物品一律不许带入考场,否则以作弊处理。
(三)考生必须认真作答,保持考场肃静,不准交谈、作暗示、打手势、传纸条、携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否则以违纪处理。
(四)考生若有问题,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破损、污染等问题。
六、阅卷工作:
(一)月考由年级组织备课组集体阅卷。期中、期末统一考试阅卷由县教研室统一组织,教务处统一安排。
(二)阅卷要严肃公正、认真及时,对参考答案有异议须集体议定,不得擅自更改。
(三)阅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须对试卷进行认真评析,写出试卷分析,并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试卷分析上交教务处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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