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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冠县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 2024-05-23 19:04

索引号

/2024-26735222

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5-23

名称

【规章制度】冠县实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小学校财 务制度》和有关法律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主要任务

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 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 各项收入必须交到财政局国库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核实签字后随票据入账。

支出管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单笔(单项) 5000(含以上的大额支出,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形成会议纪要,学校单笔(单项超过五万(含以上的大额支出执行先审批后实施制度,不得先实施后审批,不准故意拆分项目规避审批检查,达到政府采购 标准的采购支出项目,必须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

1、物品采购,必须附有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列明清单(清单由供货方提供)。购买办公用品由总务人员负责采购;特殊设备、专业用品由经办人和总务人员陪同负责购置;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要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实物购入后,要按照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保管人员验收并签字后方可报销。物品采购等支出按照相关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齐鲁云采网上商城购买或应急情况下 的线下采购。

2、交通费管理,据实报销公车费用,填写公务用车记

录,注明用车时间、里程、事由、使用人签字。报销车辆维修费应附修理厂家的正式发票,以及核定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

3、差旅费管理,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到县以外地区培训学习等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

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火车应乘坐硬席、高铁或动车应乘坐二等座、轮船应乘坐三等舱、凭票报销;

住宿费原则上每天每人不超过120元,归来后凭票据据实报销,超出部分自理,有特殊情况确需提高住宿标准的,应先经学校领导人批准;

伙食费每人每天70元包干使用;

市内交通费每人每天不得超过50元,凭票报销,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除往返当日外不得产生市内交通费;

外出学习、培训等应提前填写出差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出差,报销时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注明时间、地点、内容,所有参加人员签字,并附学习、培训照片。不得报销因个人消费产生的任何费用。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学习、培训、调研等活动的报销凭证。

4、维修费管理,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 编制预算,同时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修缮项目完工后工 程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

5、一事一审批,不同时间产生的重复性业务也应分次审批。

四、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使用人和管理人的岗位职责,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国有资产台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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