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价格收费

冠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区供水销售价格及收费依据

时间: 2025-04-03 10:30

索引号

/2025-26758406

发布机构

冠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

2025-04-03

名称

冠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区供水销售价格及收费依据


单位:元/立方米

分类

阶梯分类

户年用水量

综合水价

其中:

项目

基本水价

水资源税

污水处理费

居民生活用水

第一阶梯

0-144(含)

3.49

2.12

0.52

0.85

第二阶梯

144-240(含)

4.55

3.18

第三阶梯

240以上

7.73

6.36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

3.49

2.12

对持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用户

----

3.09

2.12

0.52

0.45

非居民生活用水

----

5.77

2.92

1.65

1.2

特种用水

----

6.27

3.42

1.65

1.2

备 注

一、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范围:1、居民生活用水;2、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学校、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用水。

二、水资源税根据鲁政发【2017】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一条,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按税费平移原则对城镇公共供水征收水资源税。

居民生活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0.52元、非居民及特种用水水资源费每立方米1.65元平移为水资源税。

三、此价格执行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收费依据:《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我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见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