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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时间: 2023-12-26 16:31

索引号

/2023-40626899

发布机构

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发文日期

2023-12-26

名称

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县级权限内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商贸服务业管理工作,提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秩序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工作。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推动商务和投资促进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监测分析全县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重要消费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负责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拟订全县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外贸进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不含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以及配额。负责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管理全县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七)负责牵头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贸易促进工作,推动服务贸易促进平台建设,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承担服务贸易统计工作。

(八)负责推动贸易政策合规相关工作,承担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协议的咨询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指导、协调企业对进口产品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建立县内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开展对外贸易壁垒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按照规定负责两用物项、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制和最终用户管理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县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全县吸引外商投资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拟订全县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等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初审、管理全县承办的国家对外援助项目,推动对外援助工作落实。管理多双边以及国外民间组织提供的无偿援助和赠款项目(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

(十一)负责县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服务、考核评价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县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政策。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审核上报工作。

(十二)负责发展冠县与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国外地方政府、友好省(州、县)、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推进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合作,组织实施冠县对台直接通商工作。

(十三)承担境内外重大商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商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十四)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负责拟订全县投资促进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指导、监督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拍卖、二手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流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完善流通供给体系,提高流通供给质量,提升流通供给效率;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优化贸易方式,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外贸平衡协调发展;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形成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的职责分工。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作为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食糖、羊毛、毛条等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作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授权机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全县粮食(包括小麦、玉米、大米)、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工作。

2.关于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投资促进、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税务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能,严格成品油批发、零售资质审核,依法严格查处个别不法企业非法调和油品、销售伪劣油品、走私油品、相关证照不齐、产品标示不全、向汽车或者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等行为,加强成品油税收管理,依法查处偷逃成品油消费税以及违规退税行为,严厉打击成品油领域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油品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地炼企业争取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和油品质量升级项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工作,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地炼产能整合和转型升级工作,配合发展改革部门争取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和申报进口原油使用资质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负责加强成品油生产经营环评条件审查,加强对伪劣成品油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成品油交通运输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检查,规范成品油运输过程管理。县商务投资促进局负责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领域市场准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对移交的无照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以及相关部门依法提请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成品油生产、流通领域质量监管;负责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

3.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职责分工。(1)原商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力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行使。县商务投资促进局依据原商务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检查。(2)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与商务监管工作的衔接。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在移送案件时,应形成基本违法事实的书面材料,移送的材料应当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当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对于立案调查的案件,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将处理结果和公示情况函告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对于不予立案调查的案件,将不予立案决定书函告县商务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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