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水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0:33:58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水利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建设路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5266111邮箱:gxsw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冠县水利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水利局2022年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314条。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1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行政执法17条、财政预决算2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政策解读5条、工作动态10条、其他方面信息51条。“利民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3条。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增进社会认同。我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5篇,其中政策吹风会2篇、专家解读1篇、图表图解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50%。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单位职能信息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此件属予以公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从源头上解决公开属性的认定问题,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二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xian.gov.cn/“利民水利”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冠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根据目录及时发布水利工作内容,倡导社会公众关注和参与。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实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个相关科室,科室按照工作内容向局办公室报送相关公开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按照“谁提供,谁负责”、“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上网”原则落实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进行培训学习,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水利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相应问题,全部都按时按质完成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已经制定《冠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根据目录公开有关内容,但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对群众来说是否易获取、是否为群众所需,有待考证。

(二)改进情况

根据标准目录,对标先进地区,不断改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增加涉及民众利益的水利项目实施信息并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公开政府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时效性。加强公众参与,开展调查问卷,邀请群众参加座谈会,听取群众对已公开政府信息的评价和建议,及时改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行动、紧密部署,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冠县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公共服务、水资源管理与保护、节约用水等方面政府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村级水管员代表实地参观冠县净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理流程,了解我县本年度水利工作重点及农村供水规划,听取代表们对水利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