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08:41:3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635-5266111,电子邮箱:gxsw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水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共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1、在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3条、占比6%,财政信息3条、占比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5条、占比10%,规划计划1条、占比2%,建议提案办理4条、占比8%,行政检查等方面信息6条、占比12%,其他26条、占比56%。2、“利民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4条,主要涉及水利工作动态和水利建设方面信息。

三是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冠县水利“十四五”规划》图文解读1篇,从决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及重要措施四方面进行了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水利建设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其他处理1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具体经办人员、科长、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中主动公开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历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信息;“机构职能”专栏主动公开机构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信息;同时,通过“利民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水利工作动态和水利工程建设信息,转发国办信息,设立建言献策专栏。2021年,冠县水利局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4篇,其中转载国办信息36篇。

(五)监督保障

制定《冠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制度》、《冠县水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流程。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培训,积极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我单位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内容较少,与我县群众关系密切的水利设施工程相关政府信息发布占比不高,2021年水利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48条,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仅十几条,虽然通过“利民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较多,但多为工作动态类信息,业务工作类信息仍需增加公开力度。

(二)改进措施

增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力度与频次,以提高各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确保及时准确发布群众想获取的水利工作信息。同时水利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我县水利工作的调查问卷,征集对于我县水利工作的开展意见和建议,推进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贴近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1〕9号)的要求,解读、公开《冠县水利“十四五”规划》,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对政策文件精准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任务基本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严格《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1年,以“防汛工作运行为主题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防汛现场观摩防汛工作运行情况,现场征求代表们关于防汛的建议和意见,让群众对水利工作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和获得感,也为水利工作不断前行提供了动力。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