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0:14:4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水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水利局联系(电话:0635-5266111,电子邮箱:gxsw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县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了《冠县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修订了《冠县水利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冠县水利局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等制度。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本年度发布信息60余条。主要包括重大项目建设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民生实事项目信息、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信息等。

三是解读回应情况。本年度采取专家解读和政策简明问答解读等形式,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回应。

四是财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采购及财务信息、预决算信息。

五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项目建设信息,重点公开项目范围、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项目征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信息。

   六是民生事项目公开。公开水利建设惠民工程进展情况。

七是建议提案办理。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完成后及时公开办复结果。

2020年我单位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动态、政府文件、会议信息、财政信息、政策解读、建议提案、服务公开等信息。主动公开信息63条。

【数据分析】: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信63条,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为40余条,信息发布总数有所上升。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大发布数量的同时提高发布内容的精准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财政方面信息,是予以公开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平台,对政务动态等不同层面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同时,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强化监督检查,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通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同时,对个别工作不认真的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批评,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社会评议。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保障公民知情权,在政府官方网站公开电话、邮箱、来函来访地址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将按照《信息工作条例》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几个方面的不足: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等方式提高机关各科室、扬水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于政府公开信息的敏感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形式、期限等方面的核查和调整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保证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持常态更新的情况,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最大限度发挥政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8件、政协提案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