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2 15:07:1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冠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水利发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水利政策、行业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着力提高水利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冠县水利局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布信息4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冠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冠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冠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冠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冠县水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能够透明、及时、有效的公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价各科室、单位年度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对出现失密泄密问题进行严格责任追究。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提案6件,建议提案交办后,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截至目前,已办复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冠县水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冠县水务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冠县水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运行状况较好,但对比新时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机关干部依法公开意识还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网上信息更新维护有待进一步强化。下一步,要加强制度落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化、常态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及时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教育,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行政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自觉推行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冠县水利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