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113T/2018-26745691
冠县政府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2018-08-23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批复
有效
无
2018-08-23
冠政发〔2018〕77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批复
冠政发〔2018〕77号
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准冠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的请示》(冠水发〔2018〕7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冠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方案》。
二、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协作,按照《达标建设方案》中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冠县自来水公司水源地水质优良、水量充足、水生态环境良好。
冠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