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2-28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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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水利局
2023-02-28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水利局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涉水项目审管联动实施方案》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塑强“爱山东”政务服务品牌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强化审管互动工作暂行办法》(聊政办字〔2021〕19号)要求,加强审批与监管衔接联动,促进审管质效双提升,县水利局为进一步明确涉水项目审管联动形式及内容,实现涉水项目审批精简规范、高效便民,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效能,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协同化、一体化管理,构建起审批权、监管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对水行政许可领域事项,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强化审批与监管衔接联动性,提升审管联动质量,从而更好地便企利民,优化发展环境。
三、决策依据是什么?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强化审管互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切实做好水行政许可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审管联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涉水项目有哪些审批服务过程?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受理前将所涉项目有关信息推送至县水利局征求意见后,若涉及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时,由县水利局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推送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依据处理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审批程序。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审批过程中,就是否组织专家评审、是否存在明显不予许可情形及时征求县水利局意见。审核环节,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县水利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员及专家进行现场勘查、技术评审,并在技术评审会上征求县水利局及相关参会单位意见。
五、对哪些环节进行了监管优化?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通过审管联动相关平台将涉水行政许可项目信息同步推送至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及时通过审管互动平台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推送监管结果。对于县水利局反馈的监管结果和撤销行政许可的建议,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核实撤销理由后,出具是否准予撤销的决定,决定撤销的,县水利局及时将被撤销许可的企业信息录入诚信管理系统黑名单开展联合惩戒,形成审管良性互动。
六、文件提到哪些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审批和监管联络会商制度。二是完善信息互通互享。按照“及时推送、互联互通”原则,确保最新文件精神同时知晓、同步执行。三是健全完善审管信息共享机制。四是细化统一审管标准。统一审管工作标准,提高审管协同性,避免同一事项因审管标准不统一造成申请人受影响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水利局
具体联系人:任明山
咨询电话:0635-526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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