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4 11:07:4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审计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育才路45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1038;邮箱:gxsjjfg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冠县审计局2025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4条,其中包括财政信息、行政执法公示、审计信息、机构职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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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严格履行“谁发布、谁负责”及“三审三校”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和责任,业务科室拟稿、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终审,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冠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规范做好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等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工作。

(五)监督保障

制作《冠县审计局2025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各业务科室职责,通过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众互动与参与渠道需进一步拓展深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民互动活动形式有待丰富,对公众关切问题的收集、研判和回应闭环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健全,运用公开信息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的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

拓宽参与渠道,促进政民互动。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宣讲会、线上交流等活动,邀请公众、企业代表、媒体等多方参与。完善线上互动功能,规范留言咨询、征集调查的办理反馈流程。建立健全公众意见的识别、采纳、回应和转化机制,将互动参与中收集的合理建议切实转化为改进工作和完善政策的具体举措,提升政务公开的公众参与度和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5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主动公开执法事项与流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局政务公开专栏,动态更新并公布审计机关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以及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程序流程图,明确审计依据、职责权限、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被审计对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开展企业审计或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时,严格执行审计程序,提前送达审计通知书并公示审计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核查问题、评价判断、处理处罚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三是依法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以审计结果公告为主要载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在公开过程中,注重做好内容脱敏和解释说明工作,在强化社会监督的同时,也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5年冠县审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冠县审计局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被审计单位代表及群众代表等15人参加。进一步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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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