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2-05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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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审计局
2024-12-05
关于冠县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关于冠县2023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24年10月在冠县第18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上
冠县审计局局长 王书兴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县审计局自2024年3月7日起,对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力稳定经济运行。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新增退税减税降费2.4亿元,惠及市场主体 2.67 万户。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4亿元,支持棚户区改造、铁路内陆港等重点项目建设,引导带动社会有效投资。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统筹整合资金10.4亿元,支持4万亩高标准农田、现代水网青年河综合治理等134个农业项目建设,获批山东省农村基础设施运行管护试点县。投入1.5亿元保障一干渠生态湿地水质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道路保洁、污水处理等环保支出。
——扎实保障改善民生。2023年民生支出 41.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0.2%,支持建设第三中学初中部、第一中医医院等一大批民生工程,提升改造武训大道、冠宜春路等城区道路6条、新建改建农村公路76.5公里,保障邯济铁路冠县站如期通车,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提高6%,城乡低保等7类补贴保障标准平均提高4%。
一、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了县级预算管理、决算草案编制、重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府债务管理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县财政等部门持续深化预算管理,财政运行总体较好,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2023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60129万元。总支出559477万元,结转下年1006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1万元,总支出26万元,结转下年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4872万元,支出完成7390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09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0867万元。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1.收入方面。截至2023年底,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入库。
2.预算编制方面。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编制不细化。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预算,无具体项目支撑,编制不科学。
3.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执行。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三是超预算执行。四是2023年中央林业转移支付等12个项目拨付不及时。
4.统筹财政存量资金方面。一是挂账资金未上缴国库统筹。二是财政统筹存量资金安排的预算支出未向人大作细化说明。
5.财政决算方面。一是挂账利息应做收入未做收入。二是超范围编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长期借款科目包括了7个民办学校和非国有公司,超出了政府综合报告编制范围。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科学。未根据县属国有企业上年度盈利等情况和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进行测算编制。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过大。
(三)社保基金预算审计情况
社保基金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
(四)政府专项债券审计情况
1.冠县大沙河水库工程项目进度缓慢。
2.绩效目标不细化。高新国际合作产业园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
二、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不规范。两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未细化。
2.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8个项目预算绩效自评不到位。
(二)部门收入统筹方面
部门收入统筹管理不到位。一个部门(单位)结转资金未上缴财政。
(三)厉行节约过紧日子方面
1.“三公”经费未得到有效控制。一是5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制度。二是两个部门“三公”经费压减不到位。三是一个部门公务活动用车统筹安排不到位。
2.支出不严格。一是3个部门(单位)超预算、无预算支出。二是24个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未执行。
3.会议费未实行一会一结。6个部门(单位)会议费支出结算程序不规范。
4.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一个部门(单位)记账人员与审批人员职责未分离。二是一个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慰问资金支付管理不规范、经费支出未附详单。三是一个部门(单位)下属2个单位未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三、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民生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三保”政策落实方面
1.缩小“三保”保障范围。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中,将村级支出和疫情防控支出调整出保基本民生支出范围,缩小了“三保”保障范围。
2.“三保”支出需求测算不准确。2023年“三保”支出中,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困难群众救助等8个项目支出需求测算不准确,低于实际需要。
(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方面
1.“先打后补”政策落实不到位。
2.2023年财金联动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奖补资金未及时拨付。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1.养老服务政策执行不到位,对幸福食堂运营情况指导不及时。
2.幸福院奖补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部分乡镇农村幸福院奖补资金未发放到位。
3.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不严格,5家农村幸福院存在闲置未使用和出借给无关单位使用的情况。
四、重大项目审计情况
1.代屯幼儿园、职业教育中心实习车间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3个项目进度缓慢,未按期完工。
2.清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病房综合楼项目,未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1.公益性资产记入企业固定资产账,形成无效资产。
2.国有资产未根据职能进行财务关系划转。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长期处于在建状态未转固定资产。
2.办公设备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一个部门(单位)固定资产划转不到位。二是一个部门(单位)及下属机构固定资产未入账。三是人才公寓资产交接底数不清。
六、审计建议
(一)坚持深化改革预算管理,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预算编制,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力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项目财政投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的有机衔接。
(二)坚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促进政策落地见效。强化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链条监管,确保每笔资金精准惠及群众。严格民生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合规推进。做好政策衔接和统筹协调,加快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坚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依法依规做好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绩效管理水平。严格各类资产登记和核算,盘活低效闲置资产,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四)坚持强化整改责任机制,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全面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要求,压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综合施治。优化审计整改贯通协作,推动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推动冠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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