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司法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5281129;邮箱:gxsf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司法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公开有关司法行政工作方面的政府信息,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司法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42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相关信息33条,行政复议事项信息26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信息16条,财政信息4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5条,通知公告4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相关信息3条,其他方面信息41条。
2023年度,通过“冠县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966条,主要包括通知公告类信息10条,会议会务信息70条,法治宣传活动信息260条,人民调解案例信息111条,转发信息90条,工作动态信息425条。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5篇,其中主要领导人解读2篇,图文解读2篇、政策吹风会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冠县司法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对政务公开通报问题第一时间做好整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行政执法、法律服务、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冠县司法局依托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做好网站内容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功能。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冠县司法”微信平台原创和转发各类信息966篇,累计阅读量超二十万人次。拓宽线下公开渠道,通过宣传彩页、电子显示屏等线下渠道,及时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1、体制机构建设情况。一是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发布和统计等工作。二是及时制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方案,明确一名科级干部具体指导、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2、培训开展情况。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切实提升了工作人员工作素养和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工作考核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新格局和长效机制。
4、社会评议情况。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建立完善了社会评议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形式。积极用新媒体渠道,生动、形象地传递政务公开信息,尤其是民生领域举措,让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有更深入的认识,增强政府公信力。增加图文、视频、发布会、政策宣讲会、公开日等多种形式的解读。二是强化培训。将政务公开培训作为常规培训的重点内容,重点讲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程序,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整体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持续做好机关微信公众平台的完善和维护,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服务功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情况,明确任务,将责任具体到科室及责任人,压实责任,重点围绕司法行政等工作做好信息公开,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群众关切事项,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规范公开目录,做到工作有目标,有考核。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把群众需求摆在首位,细化公开内容,增设“办事服务”“交流服务”等板块,链接到冠县人民政府相应栏目,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