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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23-03-13 15:44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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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3-13

名称

冠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冠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印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举办法治专题讲座4次。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课”活动,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促进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体悟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制定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在新任职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5个班次中设置有关课程。实现法治工作部门培训轮训全覆盖,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培训核心课程、必训内容,确保全部人员轮训一遍。印发《冠县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各级各部门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学习计划。督促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活动,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促进党员干部同学原文、共悟原理。

三是抓好宣传解读研究阐释。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用好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持续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全力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凝聚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合力。在冠县在线、冠县融媒开设专题专栏,推送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章,持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系列活动,举行“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主题教育班会。进一步开展“法润校园 幸福成长”系列专题法治教育活动,累计打造“法润校园 幸福成长”示范校22所,举办法治报告会65场。组织少年“模拟法庭”庭审汇报演出活动,被山东普法、《聊城日报》等媒体报道。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形成《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民法治素养提升路径》《加强乡村法治建设 助推乡村振兴》《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推动冠县高质量发展》等研究成果。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力量。及时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员,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实现全覆盖。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暨述法工作会议,各级各部门进行述法,与会人员对各述法主体进行评议,县委依法治县办结合述法情况制定问题清单。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作为单位和科级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以述法促履职,打造年终述法冠县模式。县委常委会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汇报12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指示批示158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2次、立法协调小组会议2次、执法协调小组会议2次、司法协调小组会议2次、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4次、办公室会议4次。

二是健全制度机制。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全覆盖工作责任清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责任清单、党(工)委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清单“三张清单”工作推进机制。印发《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

(三)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在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大力支持下,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2022年12月,冠县成功创建第二批“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定远寨镇生态三庙新村成功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柳林镇北街村被命名为第九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清单调整情况月报制度,持续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定《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办法(试行)》,科学设置评估指标,采取日常监管、年终评估相结合方式,构建简约高效的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体系,切实推进县直部门职责履行到位、职能发挥充分。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参与“无证明城市”建设,落实“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等举措,减少办事证明提交。以“全程网办”推动“就近可办”和“异地通办”,将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和投资建设等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单一事项进行系统集成,梳理形成“灵芝一件事”办理场景。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纳税、领证等环节全程网办,率先在全省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山东政务信息》刊发。组织制定《冠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冠县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进一步扩大联合检查覆盖面,实施综合监管。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涉及60多个领域100余项,较2021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改革,强化企业开办“4012”品牌效应,有效促进市场主体活力迸发。办理企业登记269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480家,个体工商户登记6254家。制定《冠县重大投资项目“冠县通”实施办法(试行)》,减去不必要资料目录和证明事项,目前已有14个项目入选“冠县通”项目库。优化18个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在全县范围增设4处24小时智慧警局,实现自助办理全覆盖,扩建政务服务公安分中心,加强“全科型”公安业务通办窗口建设。在全市率先开通“户籍+车驾管”业务事项,10个交管服务事项触角延伸至辖区15个派出所户籍大厅。

三是强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出台《2022年冠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开展商业秘密示范企业创新试点工作,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严格细化相关审查程序,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成为政策措施出台前的必经程序,做到出台必审查、审查必规范。积极宣传《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联合成立法律服务队,深入民营企业特别是新业态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法律风险化解等工作。深化“府院联动”和强制出清,开辟破产企业注销“绿色通道”。坚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总体原则,对有重生希望的企业,多用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做好人员安置、债权债务清理等工作;对无重生希望的企业,通过破产程序推动其依法退出市场。今年成功审结国电聊城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加大“僵尸企业”执行腾退力度,腾退6家产能落后、资不抵债的公司,相关工作被山东新闻联播报道。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贯彻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体制机制,确保政府工作源头上合法。落实《关于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完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等文件进行清理。2022年度,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出台2件,法律顾问审查2件、参与人次2人,均依程序向县人大和市政府备案;审查部门报备文件2件。

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责任主体、承办机构、内容和期限。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重大行政决策,不予集体研究讨论。制定《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2022年度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件,均由政府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顾问参与率达100%。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持续净化全县农资市场环境,农业综合执法立案83起。组织开展“绿色卫士2022”等各类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医药机构现场抽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6家次,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27起,追回违规资金116.07万元,移交涉嫌骗保案件1起。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互联网+监管”,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为持有执法证人员征订并发放《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申领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动态调整《冠县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强化清单责任落实,让企业和群众最大限度地感受到执法温度,截至2022年12月份,全县不予处罚案件440件,不予处罚金额51.59万元,受益主体440个。

(四)完善应急管理制度机制

一是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编制修订冠县总体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迅速启动响应,科学应对、有效处置。

二是提高依法快速处置能力。扛牢疫情防控责任,建立每日管控动态清单,形成“公安+卫健+疾控+地方”四方联动的合成作战格局。建立24小时涉疫警情、案情、稳情、舆情、民情“五情”研判和网上巡查管控,及时封删涉疫有害信息。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活动,督促依法落实防控措施,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强有关人员应急专题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2778次,参演人数14万人次。

(五)健全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体系

一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初信初访办理质效,排查、梳理、交办和化解一批攻坚信访事项,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前移,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初信初访办结率达到92%以上。做好重复信访治理工作,全力开展信访“治重化积”专项行动,县、乡两级领导干部针对重点信访积案采取主动约访、带案下访等形式,会同相关责任单位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确保各类信访积案得到妥善化解,截至2022年年底,信访积案全部化解。

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大力开展“关键少数”参与行政调解、非诉执行、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五调”对接,积极探索“113”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行政争议多元纠纷化解简办快办新模式,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三是提高行政复议效能。创新接待群众“三个一”工作法,即“见面一个问候、递上一杯热茶、坐同一条板凳”,耐心听倾诉、细心释法理、真心解民忧。采取“早介入、早争取、早化解”的工作方法,分析解答引起复议的争议疑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以案释法、案情推演、同案类比等办法,最大限度争取复议群众理解认可。加强行政复议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衔接配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行政非诉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在复议、诉讼、信访等各个环节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

四是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压实“一把手”责任,有效发挥“一把手”参与出庭应诉作用。建立释法说理协作机制。对依法行政行为,县司法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信访局、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联合向行政相对人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违法行政行为,鼓励行政机关主动担当、配合纠错并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直至群众满意认可,做到案结事了。继续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作用,引入领导力量参与行政应诉案件,构建官民平等对话平台。落实《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明确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行政应诉案件、纠纷化解的职责清单和方法流程,要求各级实现负责人100%精准对接参与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争议案件化解工作。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月”和县政府“一把手”出庭应诉暨部门“一把手”同庭观摩活动。通过“一单位一培训”形式,全县各单位组织开展法治专业培训会,提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水平。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推动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监督作用。人大常委会机关分别对交通设施行业和轴承锻造企业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9条,依法督促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确保全县宏观经济平稳运行。检察机关依法对监管场所开展专项检察,并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确保安全稳定。审计机关开展部分惠及民生的专项审计及投资工程审计,规范涉农涉民资金使用,年度内开展审计项目21个,统筹盘活资金9992.33万元,上缴财政资金1763.9万元。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整治行政执法“乱罚款”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聊城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网络运行系统、委托行政处罚、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构建县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有效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

(一)探索打造“冠通人和·花开满冠”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

近年来,冠县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打造“冠通人和·花开满冠”基层社会治理品牌,切实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设“一个场所”,群众有地找说法;建强“一支队伍”,矛盾纠纷有人调;建成“一张网格”,服务群众零距离;建优“一站式服务”,矛盾化解跑一次;建立“一套机制”,矛盾调处有实效。2022年1—7月份冠县诉讼量降幅居全省第1位。冠县基层社会治理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法治日报》、新华社等媒体推广。

(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助力法治建设进程

为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冠县以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为着力点,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机制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初步探索形成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冠县“五一”模式。一是以明确一个审查机构为突破点,在合法性审查业务“有地办”上发力;二是以打造一支审查队伍为支撑点,在合法性审查业务“有人办”“能办好”上用力;三是以完善一套审查流程为着重点,在合法性审查针对性和操作性上聚力;四是以统一一个审查标准为关键点,在审查业务发掘上增强内生动力;五是以配备一个指导团队为基准点,在提高合法性审查质效上助力。

(三)探索“关键少数”参与“五调”对接多元纠纷化解“113”机制

冠县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基础建设为抓手,以诉源治理和争议化解为重点,大力开展“关键少数”参与行政调解、非诉执行、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五调”对接,积极探索“113”工作机制,即“打造一个平台,实现‘五调’对接,推进纠纷化解简办快办。构建一个体系,深化‘府院联动,纠纷联处’,拓宽纠纷化解渠道。落实三项措施,夯实业务基础,力促争议实质性化解。”推进建立行政争议多元纠纷化解简办快办新模式,助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四)畅通调解连心桥,共筑平安边界线

冠县创新法治思维,联合相邻县域发起联通互融,跨省联合共同调解的“三省四县联调机制”(山东省冠县和莘县、河北省大名县、河南省南乐县)成为维护边界稳定和谐的稳压器。该机制有效集约和高度融合了边界司法行政资源,实现了信息共享、调解共频、平安共赢,打通了原来无人牵头、无法协调、无章可循的矛盾纠纷化解瓶颈,为边界百姓找到了一个“说理”的好地方,解决了群众烦心事,铸就了平安边界线。《聊城日报》以《让“枫桥”之花绽放三省四县》为题对相关做法进行报道,山东电视台以《冠县:创新工作机制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为题进行报道。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冠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些部门(单位)存在执法队伍人员年龄偏大、法律专业人员较少等现实性问题,亟需进一步扩充队伍、提升能力。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各级各部门相继推出一系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百姓民生、助推企业发展的举措,但与群众、企业需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活力还需进一步释放。

三是创新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有些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创新性、主动性意识不强,存在一定程度的“等靠”思想,不利于工作争先进位。

五、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冠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全面系统总结冠县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的做法,积极宣传推广冠县先进经验,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冠县样本”。

三是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等方面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冠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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