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5-1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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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司法局
2026-05-15
冠县司法局行政执法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 冠县司法局 |
联系方式 | 0635-5281129 |
办公地址 |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 |
机构职能 |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全县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驻冠市级人民监督员推荐、综合素质考核。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县司法局履行下列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 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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