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01-16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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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1-16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事故预防和处置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险,尽快排除险情,有效地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以及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 《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 《冠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等文件精神,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冠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解读如下:
一、必要性与可行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而原《冠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于2007年6月6日施行,部分条款已不符合新的形势,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特重新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经过
2018年12月26日,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冠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初稿)》并征求了冠县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卫计局、县总工会、县消防大队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充分参考了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形成了《冠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送审稿)》,经政府办公室审查,并报相关县领导审核同意。
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冠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冠县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一)第一部分为总则,包括制定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包括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跨区域重特大事故处置;
(三)第三部分为风险管理与预警,包括风险点、 风险管理、预警;
(四)第四部分为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处置措施、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响应终止;
(五)第五部分为善后处置,包括事后恢复、调查分析、工作总结、信息发布;
(六)第六部分为应急保障,包括队伍保障、资金保障、装备与物资保障、医疗保障、治安保障、通信保障、技术保障、人员防护;
(七)第七部分为演练与培训,包括演练、宣教培训;
(八)第八部分为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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