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20 10:35: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信息公开办法》和《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冠县北环路;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6110;传真:0635-5238939;邮箱:gxsplhzf@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市局、县政府、县局网站、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确保信息公开的完善。全面梳理全局及各科室的各类信息,做到规范化、系统化地公开政府信息。在全面清理信息的基础上,按时公开我局信息。二是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制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经组长审核同意后公开信息,确保信息的求真、务实。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栏。在我局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将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点等信息公布上墙,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1条;其它类信息3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机构领导、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局网站。我局建立局网站(http://www.sdgxfda.gov.cn/),市民通过网站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 “政风行风热线”、“冠县周迅”“冠县电视台”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同时希望县委县政府主管部门多牵头组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更好地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水平。

                                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