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16:26: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3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冠县政府网上公开了2018年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9年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发布抽检结果、不合格报告及处罚结果,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2019年度,公开监督抽检公示信息9条、行政处罚信息22条,发布食品药品动态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明确依申请公开途径,未发生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2019年度,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度,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冠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冠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冠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冠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突出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综合运用各类平台,在突出抓好网站这一公开主渠道的同时,统筹运用报纸、微信、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重要会议活动、市场监管动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等。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职能分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社会评议。坚持群众参与、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等活动,让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今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条,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提案13件,涉及学校食堂问题、保健品问题、校园周边小饭桌安全问题、电梯的配置和日常维保问题、低俗电动车规范管理问题、农村市场虚假宣传问题等,均在规定时间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1

768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0

—464

420

行政强制

37

—28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6.46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发布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信息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2、建全机制,规范运行。实行“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检测、半年一督查”长效工作机制。3、强化落实,提升水平。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时效性工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