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7年,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7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冠政办发〔2017〕60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平台及制度建设,扎实推进决策、管理、执行和落实情况、服务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政务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栏全部设立完毕,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37条。。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2017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编制了《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2、完善公开程序,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三个类别,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行文流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开信息类别及时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并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信息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项办事程序做到了上墙公示;充分发挥网站的公开功能,将机构信息、公文法规、规划计划信息、“四品一械”抽检信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政务动态等信息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发布;公布了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电话。
三、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及时公开、调整“三张清单”。及时调整更新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在冠县政务网公开。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冠县政务网上公开了2016年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三)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冠县政府网站公开了“四品一械”行政许可信息。全年共公示许可信息1945条。
(四)推进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冠县政府网站公开了行政处罚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全年共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9条。
(五)推进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抽检计划信息,及时上传抽检结果以及不合格报告及处罚结果。全年共公示抽检结果信息2657条。
(六)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和警示信息。发布监管动态73条,警示信息4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中国冠县”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食药监局板块,运行官方微信公众号“冠县食品药品监管与安全”及头条号“冠县食事药闻”,安排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内容每日更新,正面引导网络舆论,营造积极稳定的网络舆论环境。我局密切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类媒体,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和重大事项、活动等内容,及时客观公开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监管工作的支持度和认知度,引导科学消费。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没有受理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申诉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接到投诉电话。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距离。同时,在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速度还不够迅速,内部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还需要进一步理顺。
(二)改进措施
1、不断完善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信息发布,对于信息公开的内容做到及时准确,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与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联成一体,避免脱节。
2、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缩短信息发布时间,使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3、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对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监督,对发现未按照规范操作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
九、说明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冠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电话523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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