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 2026-02-28 09:08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199M/2026-46060571
发布机构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6-02-28
名称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冠县海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名单附后):
本局于2026年2月27日依法对冠县海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冠县海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公告送达,内容是:冠县海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将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请冠县海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如冠县海英交通设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冠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附件: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0635-5236315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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