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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5004442199M/2018-26750744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18-12-29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8-12-29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18〕111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冠政发〔2018〕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冠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8〕125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18〕86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优势、冠县特色,聚焦发挥标准化在乡村振兴领域的支撑作用、在新旧动能转换领域的引领作用、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作用,以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创新标准培育、实施和监督机制,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开展“标准化+”行动,加快标准化在全县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为全县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县标准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有效运行,全面完成标准化综合改革的工作任务,有利于标准化创新发展的制度政策更加完备,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成功打造一批在全市具有引领和示范效应的示范项目、培育一批体现冠县优势和特色的先进标准、创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全县标准化建设总体成效达到全市先进水平。

1.乡村振兴领域。建成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优势产业领域标准创新平台、推广服务平台,培育形成一批符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的标准,标准化在乡村振兴中的支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到2020年,力争完成乡村振兴领域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创新平台等3个。

2.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在金属镀涂产品和医养健康等产业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的标准,强化标准实施,充分释放标准化在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门槛效应、催化效应、引领效应、倍增效应,倒逼落后产能加快化解淘汰、促进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支撑传统产业加快改造提升、引领新兴产业加快培育壮大。到2020年,力争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15项,团体标准2项。

3.公共服务领域。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在政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领域,创新制定一批先进标准,创建一批在全市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示范单位,标准化的政策工具和治理手段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0年,力争建设完成公共服务领域相关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个。

二、主要任务

(一)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

1.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依法实施标准化管理,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高效运行、协同推进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县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指导县直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切实履行好标准化综合协调职责。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组织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依法深化标准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政府与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标准供给体系,优化标准供给结构。鼓励具有相应能力的社团组织制定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自行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全面实施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扩大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有效供给。(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民营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

1.建立先进标准培育机制。促进技术、专利、标准协同发展,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山东省技术标准创新奖、聊城市科技进步奖,引导企业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高端化的创新路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在优势领域建设标准创新基地、标准创新平台,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先进标准。(县农业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创新标准实施机制。推广“标准+认证”模式,推动先进标准实施。加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力度,培育一批标准化试点项目。支持重点制造业集群及有关企业,建设标准化示范推广平台,加强标准的发布解读、宣贯培训和示范推广。(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3.完善标准监督机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依法对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进行监督,保障标准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与信用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对企业的执法监督和质量信用评价,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证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支持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三)构建新型标准体系

1.加快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省、市地方标准创新步伐。重点在交通设施、轴承、金属镀涂产品、纺织、医养健康和现代高效农业等领域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优势产业、特色领域积极参与制定省、市地方标准。到2020年,力争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市地方标准5项。(县农业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文广新局、县环保局、县食药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金融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培育壮大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鼓励协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重点围绕轴承、金属镀涂产品、交通设施等产业集群,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增加标准有效供给。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试点工作,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到2020年,在各领域培育团体标准2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中自主制定的标准比例达到85%以上。(县农业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四)强化标准化基础支撑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将标准化理论、政策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的教学内容,提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标准化意识和管理标准化工作的能力。把标准化列为企业家培训内容,提高企业领导者的标准化意识。支持校企联合,建立标准化培训实训基地。加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标准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多层次、多形式开展标准化培训,重点培育一批业务精、懂标准的复合型人才。(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和商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县财政对每个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级及省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标准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落实财税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土地、项目审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承担国际、全国或全省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给予重点支持。(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银监办配合)

3.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放开标准化服务市场,大力发展标准服务业,培育新型标准创新组织和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标准化创新和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参与标准化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第三方标准化服务机构开展标准研制、推广实施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

三、重点工程

(一)实施“标准化+乡村振兴”支撑工程

1.完善现代农业相关标准,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在蔬菜、瓜果、食用菌、畜禽、水产等优势产业领域建立一批标准创新平台,培育支撑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团体标准,推动农业标准化、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围绕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强农林牧渔业与加工、流通、旅游、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亟需标准的研制,推进休闲农业、智慧农业、循环农业、乡村旅游、田园综合体、农村电商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促进终端型、体验型、智慧型、循环型等农业“新六产”发展。支持企业与农户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安全。实施当地适用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资供应、农产品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标准或规范,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县农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粮食局、县畜牧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县经信和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国土局、县水务局、县食药监局、县旅游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深化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推动乡村生态振兴。贯彻落实聊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聊办发〔2018〕28号),坚持标准化理念,推进基础设施配置标准化、公共服务功能标准化、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标准化。加快美丽乡村、精准扶贫、农村“七改”、田园综合体等领域标准的实施,总结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以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带动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力争2020年16%以上的村庄达到省级美丽乡村标准。(县委农工办、县住建局牵头,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3.发挥标准化的规范引领作用,推动乡村人才、文化和组织振兴。开展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农村专业人才的系列标准化培训行动,培养农村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参与制定乡村创业创新平台有关标准,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围绕农村思想道德、农村信用体系、乡村文体设施的建设,探索推进有关标准化工作,提升乡村文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探索开展农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有效途径,提高农村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标准化建设水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文广新局、县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经信和商务局、县旅游局、县畜牧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二)实施“标准化+新旧动能转换”领航工程

1.全面提升制造业标准化水平。紧密衔接《<中国制造2025>聊城实施纲要》和全市主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加强先进标准的转化和实施,以先进标准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围绕专用机械设备、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推动标准研制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协同,鼓励掌握自主创新技术的企业将关键共性技术、专用性技术和产品技术转化为先进标准,加快培育形成新动能。支持金属镀涂、交通设施、纺织、农产品加工、轴承、专用机械、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引导重点产业集群制定实施高水平的团体标准,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形成新动能。重点在金属镀涂复合材料、纺织服装、专用机械、轴承、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推进智能制造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制造业标准化精品项目,重点培育国家级金属镀涂复合材料质量提升示范区,发挥标准化在支撑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县市场监管局局牵头,县经信和商务局、县科技局、县民营局等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切实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借鉴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物流标准化试点的成功模式,大力推进我县物流标准化建设,促进城乡、区域、产业链之间物流服务均衡智能发展。开展“标准化+检验检测”服务,用标准化提升检验检测和认证服务能力,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强化国家、行业和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实施,提高养老机构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水平。以创建山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县为统领,借鉴全省旅游标准化试点的成效经验,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县旅游局等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3.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围绕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大气、水、土壤等环保标准的实施。严格实施有关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倒逼过剩产能加速化解和落后产能加快淘汰。围绕贯彻落实《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实施节能标准化试点示范工程,推动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围绕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推动山东省生态河道评价标准的贯彻实施。(县经信和商务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安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着力推动标准化与品牌建设深度融合。以标准化手段促进品牌创建,完善品牌运营和传播体系,有效支撑品牌高端化发展。加强品牌建设团体标准研制,完善品牌建设的市场化机制,促进产业品牌高端化。重点围绕冠县鸭梨、店子灵芝、冠洲板材等,实施标准品牌化工程,鼓励和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先进标准,以标准的影响力增强品牌的生命力,提升品牌的含金量和美誉度,实现标准化与品牌高端化深度融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经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

(三)实施“标准化+公共服务”保障工程

1.全面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围绕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环境,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强化审批事项标准化管理,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积极参与制定和实施“一次办好”地方标准、政务服务工作规范,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强化依标准实施管理,引导政府部门通过实施标准履行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能,探索以“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主线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模式。(县编办、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配合)

2.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实施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建设标准、管理标准和服务标准。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和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扎实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实施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和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落实《聊城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落实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标准的相关内容。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标准化行动计划(2017-2019)》,推进实施重点领域标准化专项工程,全面提升全县民政各项业务标准化水平。围绕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把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融合到社会治理之中,以标准固化和推广社会治理的成功模式和先进经验。(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3.扎实做好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落实《聊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严格执行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大绿色建筑的设计、评价等相关标准的实施力度。积极引导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推广,严格落实国家、省装配式建筑技术、评价标准。突出经济效益和生产、生态、生活融合发展,加强特色小(城)镇建设领域相关标准的实施,促进特色小(城)镇实现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县住建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四、实施步骤

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深化改革阶段(2018年)。制定《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对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完善标准化人才、经费、政策、服务等保障措施;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推进重点标准制定和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各类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示范推广平台建设工作。

(二)全面推进,深入实施阶段(2019年)。落实聊城市标准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推进相关标准的实施;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七改”标准制定;各类创新基地、创新平台、示范推广平台高效运行,完成标准制定、推广应用等年度任务。

(三)全面完成,总结提升阶段(2020年)。与全市同步全面完成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标准化体制机制有效运行;标准化制度政策保障有力;培育出一批体现冠县特色的领先标准;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标准支撑工程、新旧动能转换标准领航工程、公共服务标准保障工程,初步建立覆盖经济社会各领域、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标准体系;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标准制修订任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全面挖掘、总结试点成效,塑造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领域可复制推广的制度机制和经验做法;全县标准化改革效应充分显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冠县标准化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和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标准化综合改革工作纳入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公共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工作落实。开展标准化工作评价,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落实标准化管理职责,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计划,积极推进任务和项目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委组织部负责)

(三)加大宣传推广。积极组织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强化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营造社会各界“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标准化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公共服务效能中的典型经验做法,树好标杆示范,宣传好理念方法,讲好标准化故事,宣传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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