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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桑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 2019-08-07 12:05

索引号

11371525670505382D/2019-26754596

发布机构

冠县桑阿镇

发文日期

2019-08-07

名称

冠县桑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冠县桑阿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和单位性质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 机构设置和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是机关、事业单位。

机构设置:党委、政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组织、宣传、统战、武装、人才站、团委、妇联、科协、老龄办、城建办、财政所、人社所、民政所、残联、环保所、审计所、司法所、统计站、经管站、文化站、广播站、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水利站、畜牧站、综治办、610办公室、维稳办、计生办、食安办、安监办、扶贫办。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2550.8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50.8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 255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0.86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8年支出总计2550.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 2550.86元,其中:基本支出1462.58万元,占57.33%;项目支出1088.27万元,占42.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2550.86万元,包括: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5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6.6万元;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2550.8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0.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0.72万元,占34.52%;教育(类)支出224.67万元,占8.80 %;城乡社区支出160.82万元,占6.3%,农林水支出1023.86万元,占40.1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462.5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58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 万元;本年收入56.6万元;本年支出56.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8年收入总计2550.86万元,比上年减少21.04 万元。2018年支出总计2550.86万元,比上年减少2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2.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与年初预算数相比: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公车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例如使用登记、加油登记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减少   17.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公车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例如使用登记、加油登记等;公务接待费减少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与上年数据相比: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上年减少19.4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公车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例如使用登记、加油登记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7.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对公车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理,例如使用登记、加油登记等;公务接待费减少1.6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减少。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018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无等单位,共计0个出国(境)团组,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保养、维修等。2018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潍坊学院教育调研,共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24万元。其中办公费44.77万元、印刷费5.16万元、咨询费0.2万元、手续费0 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 7.79万元、邮电费5.89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1.14万元、差旅费2.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11.17万元、租赁费5.1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68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1.24万元、劳务费36.86万元、委托业务费1.11万元、工会经费7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8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金额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金额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金额2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金额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79%。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2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洒水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 预算绩效信息。结合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展,对本单位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单位根据需要或者实际情况选择)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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