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时间: 2019-11-22 18:05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19-26726246
发布机构
冠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19-11-22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
一、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3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6〕34号文件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意见》(鲁政发〔2017〕4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7〕66号)文件精神,在省、市、县三级政府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实施目的
为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逐步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三、 工作目标
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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