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09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7226;电子邮箱:gxzwg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确保充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任务安排。
2.信息发布数量。2024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重大会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等各类政府信息14185条。“冠县在线”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62条。
3.解读回应情况。规范政策文件及解读制发程序,推出“政开冠靓·一图读懂”“小梨小芝讲政策”等政策解读品牌,提升图文、视频等形式解读质量。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120篇。积极回应冠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科学有效进行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工作,2024年共答复网站留言204件,开展征集调查14期,举行新闻发布会48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0件,同比增长22.6%。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收拆迁、数据统计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8件(含上年结转1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46件、占比36%,部分公开13件、占比10%,不予公开4件、占比3%,无法提供55件、占比43%,不予处理0件、占比0%,其他处理10件、占比8%。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2件,其他结果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0件,结果维持8件,其他结果2件;复议后起诉2件,其他结果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细化主动公开事项内容、更新时限、责任单位,结合政府网站月检查制度,定期开展检查、下发问题清单、紧盯问题整改到位,确保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准确、规范。强化审核发布流程,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最大程度提高信息精确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打造目录更加清晰、页面更加美观、模块更加简洁、搜索更加精准的政务公开主平台,持续提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开功能和用户体验。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工作,优化政务新媒体服务效能,回归服务群众的本质,2024年,全县55个政务新媒体精简到3个。对全县21个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情况进行优化提升,助力“公开聊亮”“政开冠靓”品牌建设。

(五)监督保障
紧密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擦亮“政开冠靓”政务公开品牌,鼓励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本地区、本领域政务公开亮点工作和创新举措,探索具有冠县特色的政务公开工作路径。坚持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教育培训内容,2024年,组织2次集中学习培训。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优化评分方式,计分科学透明。针对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开展网上调查,及时整理社会评议情况,并在工作中予以体现。2024年冠县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2025年1月1日生效) | 2 | 9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2572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43 | ||
行政强制 | 36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619.33978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25 | 5 | 0 | 0 | 0 | 0 | 13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3 | 3 | 0 | 0 | 0 | 0 | 46 |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2 | 2 | 0 | 0 | 0 | 0 | 5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七)总计 | 123 | 5 | 0 | 0 | 0 | 0 | 12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8 | 0 | 2 | 0 | 10 | 0 | 0 | 2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力度有待加强、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调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和内容有待丰富。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改进:
一是对标先进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效能。向成都、重庆、六盘水等先进地市网站学习,根据时间节点灵活掌握、归集整理群众所需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如在中考前,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搭建“政开冠靓 中考信息便民服务”平台。公开中考报名、志愿填报、考试、成绩公布、录取等日程,中考政策及解读、考场分布等信息,中考招生计划、招生政策、优待政策、学籍注册等家长关注问题,冠县2024年中考招生学校概况、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收费信息、招生简章等学校名录,智能问答库、县长信箱、教体直通车等在线咨渠道,为群众提供便捷、集中的中考信息服务。在“冠县教体在线”等微信公众号、各政务公开专区同步展示,该专题自上线以来,浏览量10353人次。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会商机制。针对同一人向多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室打通各部门沟通渠道,明确职责分工,共享信息审查、检索结果,确保答复一致,避免法律风险。
三是提高对政策解读的质量要求。由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政策解读的审查把关工作,先保证解读的内容质量,再展开形式丰富的解读,如主要负责人解读要求负责人在县融媒体中心演播厅通过访谈的形式进行,图文解读要求以冠小梨、冠小芝讲解政策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4〕2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4〕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2024年冠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一是主动公开标准化。更新《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标明每个事项在网站后台的发布栏目及网站前台地址,定期开展检查、下发问题清单、紧盯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注重流程规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协查、答复、归档机制,答复书成稿后由政府法律顾问审查,确保答复合法规范;注重培训实效,持续采用情景演练、模拟实战、查找问题、弱项重习的“闭环式”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注重日常指导,各级各部门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全流程提供“一对一”指导,规范受理、审查答复,确保《答复书》条例运用准确、格式规范,减少复议诉讼风险。
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常态化。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编入《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及时更新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根据《2024年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优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题,重点突出公共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价格收费、办事服务等信息的公开。
四是解读回应提质效。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部署机制。从主要负责人、专家、部门、媒体等角度对文件的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办事服务等进行实质性解读,同时合理运用图片图表、卡通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让解读内容多方位、更立体。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同步公开,并关联文件涉及的上级文件、政府常务会议、办事指南、政策问答等。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7件、政协提案224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创新工作主要围绕打造“政开冠靓”品牌开展。
一是创新解读促落实,助力政开冠靓。打造“政开冠靓 一图读懂”“小梨小芝讲政策”政策解读子品牌,将政策解读工作与特色产业鸭梨、灵芝相结合,塑造冠县人民政府政策解读员“冠小梨”、“冠小芝”动漫人物形象,打造全景解读、AI数字人解读新模式。全景解读根据政策文件主题,连贯设置适用场景,由冠小芝、冠小梨及其他群体形象以对话、问答的形式对各项政策进行解读。如设置办事大厅、政策宣传栏等场景,冠小芝、冠小梨对话引出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补贴发放对象,由社区群众和工作人员聊天问答,明确每项补贴发放条件、金额和办理程序,实现看完一段小漫画即了解一项政策。AI数字人解读是通过冠小梨、冠小芝在不同情境下演绎的视频,向群众讲解政策。如以演播厅为背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对乡村教育振兴实施方案等信息开展解读;或以微信对话为背景,通过欢快的语音文字,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重点开展工作、实施后成效进行解读,对本地健身项目进行科普。政策解读内容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冠县在线”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关于贫困家庭大学生救助政策的图文解读被“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作为优秀政策解读案例进行展示,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是丰富活动强互动,助力政开冠靓。将5月、9月定为“政开冠靓”政府开放活动月,分别以“政务为民公开 《条例》在您身边”“政府职能·政民互动”为主题,举行多形式活动。“政务为民公开 《条例》在您身边”主题活动内容主要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解读宣传。为庆祝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五周年,制作了《条例》解读视频,由冠小芝、冠小梨对条例内容进行解读,还演示了如何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如何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视频在全县21个政务公开专区、公共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大屏播放,让更多群众知晓什么政府信息、如何获取政府信息。全县39个单位通过干部培训、政策解读宣讲等方式开展《条例》宣传活动62次,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全民知公开、用公开氛围更加浓厚。“政府职能·政民互动”主题活动内容主要以群众参与为主,邀请群众代表进企业、进商超、进大集、进机关、进公共企事业单位、进重点项目现场,开展政策宣传、了解政府行为、反馈意见建议、监督政策落实。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