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汇总冠县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在“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冠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冠县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包括县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乡两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2168条。
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经本级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明细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各部门作为本单位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采购及财务信息、预决算信息。按月度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势。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财政信息260条,通过《冠县财政简报》公开政府信息12期。同时,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息等内容。
二是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点项目建设信息,重点公开项目范围、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招标投标、项目征地、重大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竣工等9类信息。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84条。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发布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交易信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信息共129条;及时更新并公开本级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链接至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交易信息资源公开、共享;积极拓展交易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快“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步伐,提高公共资源交易质量和效率。
四是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
1、加大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脱贫攻坚”专栏,及时公开扶贫政策措施、扶贫资金分配等信息,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监督。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扶贫信息共68条。
2、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及时发布公开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名录、义务教育学校的入学政策、招生结果等信息。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教育类信息26条。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承担机构名录,公布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大型设备等资源配置情况。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医疗卫生相关信息36条。
3、推进社会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信息;公开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福利补贴相关政策,按月度更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信息137条。
4、加大就业创业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就业创业信息的同时,积极探索公开渠道,通过完善人社部门大厅公开栏、LED电子显示屏、自助查询系统等,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和指导。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就业创业政策、补贴等信息32条。
五是推进监督检查情况公开。
1、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及时更新发布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内容涉及空气质量、饮水安全状况、建设项目影响评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等多项内容。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25条。
2、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等信息。2019 年,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安全生产信息11条。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发布抽检结果、不合格报告及处罚结果,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动态信息。2019年度,公开监督抽检公示信息9条、行政处罚信息22条,发布食品药品动态信息15条。
六是推进公共文化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文化体育方面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等情况,及时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等信息,及时发布文化政务动态信息。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公共文化体育信息19条。
【数据分析】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开信息占五项比重29%,位居第一位;财政信息占比27%,位居第二位;监督检查情况占比21%,位居第三位;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分别占比14%、9%。2020年,将根据实际情况与群众需求,加大公共资源配置和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明确依申请公开途径,未发生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2019年度,冠县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问题。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教育科研、人事信息、食品安全等方面信息。
二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度,冠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数据分析】从图片中可以看出,2015年至2019年,冠县依申请公开件数呈增长趋势,群众依申请公开意识增强,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需求逐年增长。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225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印发了《冠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冠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冠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冠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突出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完善信息公开专栏,优化版面设计,全力打造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主渠道。推进网站整合应用。2019年7月份,完成县政府网站向全省统一技术平台的整合迁移。完善政务公开专栏。不断完善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上的政务公开栏目,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和34个县直有关部门均在政务公开专栏发布信息。2019年度,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072条。综合运用各类平台。在突出抓好网站这一公开主渠道的同时,统筹运用报纸、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动态等方面的信息。县政府按季度编发《政府公报》4期并及时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设置微博、微信链接,2019年度,“冠县在线”微信客户端共公开信息1600余条。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立政府信息查阅点,方便广大群众及时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成立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根据《关于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的批复》(冠编办〔2019〕7号),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了政务公开服务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冠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冠政办发〔2018〕5号)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考核力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县政府重点工作和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针对省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及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对照整改,充分发挥考核评估“照镜子”的作用,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充分发挥社会评议功能。2019年在全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整体满意度较高。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惩处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全县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6 | -21 | 2769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33 | +200 | 13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31 | +1031 | 493 | |
行政强制 | 138 | +33 | 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1 | +1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9 | 808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7 | 0 | 1 | 0 | 0 | 0 | 5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1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七)总计 | 57 | 0 | 1 | 0 | 0 | 0 | 5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提高。由于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有的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一般都身兼多职,难以专职做好政务工作,造成有的政务公开内容少、有的更新慢、有的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
二是政务公开范围有待扩大。有的单位公开力度还不够大,还有部分单位形式上公开多、实质内容方面公开相对少,结果公开多、过程公开少,公开范围和渠道相对狭窄,导致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能满足公众需求。
三是政务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由于部分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造成政务公开环节上还不够严谨;有的单位政务公开人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不高,部分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内容与所在组配不相符合,相关信息的放置随意性强,表现出对政务信息分类、对公开信息与组配相关性理解等有偏差,显现出业务素质不高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采取以干代训、以会代训、以点带面等方式,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时效,促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不断改革创新公开方式。积极采取多种多样的、让群众容易知晓、受群众欢迎的公开形式,在充分利用好传统媒体、主动“拥抱”新媒体的同时,尽可能创造机会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接触交流。如开展“政府开放日”、“公众体验日”等活动,使政务公开的形式新颖、丰富、多样。
三是不断强化公开工作保障。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加工作透明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打造阳光政府和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专兼职队伍建设,明确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配备专职人员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落实保障工作经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设立专门栏目,集中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情况,统一规范发布格式,并单独增加检索功能。2020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收到人大建议58件、政协提案87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