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4-01-10 00:00:00
冠县人民政府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聊政机发〔2014〕8号)有关精神,我县着力加强领导,注重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有效施行,我县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县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县政府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区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县政府制定了《冠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1项制度,严格制度规定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3年我县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及相关收费,清理后由284项审批项目精简为125项,并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通过各审批窗口向办事群众发放《服务指南》,公开各审批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流程、申报资料、办理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方便办事者查阅,保证让办事群众全面了解行政审批相关信息。二是充分利用现代办公网络系统,发挥冠县政府网、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信息查询机、电子显示屏等各种信息公开载体作用,将涉及行政审批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载入信息系统,并在网站上实时发布,使办事群众随时了解、查询和监督行政审批工作,方便其知晓自己所办事项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或意见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咨询或投诉。
(二)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冠县交易中心网站、省政府采购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司信息58条、业务公开信息159条、机构领导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3条、规划计划类18条、财务预决算类1条。同时推进财政审计信息公开,认真执行《审计公示制度》,深化预算执行审计,加强政府投资审计,稳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专项资金审计,推行限时办结制,明确审计人员职责权限、审计纪律,公开审计监督举报电话。
(三)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2013年,我县新开工廉租住房75套,公共租赁住房918套。75套廉租住房由冠县德信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918套公共租赁住房由冠县二运公司、赛雅服饰、星都板业、众元纺织、盛达纺织、永信纺织、泰山石膏(聊城)公司、鲁盟威金属科技公司等8个企业建设,同时公开了保障性住房结转建设项目信息。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及退出情况。依据相关政策,及时制定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严格分配程序,并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依法进行公开。2013年,我县共分配廉租住房65套、经济适用住房123套,同时新增廉租住房补贴20户,发放补贴资金38万余元,保障性住房退出85户。
(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2013年,冠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1条,其它类信息3条。并通过冠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政风行风热线”、“冠县周讯”“冠县电视台”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我县环保局监测站对重点流域断面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并在每月环保动态上及时公布数据,目前已累计制作89期。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在行政服务大厅开通服务窗口,向办理环评手续企业发放明白纸,受理、审批、验收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与县文广新局合作开办环保视窗栏目,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监督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点污染源信息,截至目前已播出22期。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继续做好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环保动态》及时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信息,发布总量减排核查结果。
(六)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内容外,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公开比例。二是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产预警和预防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时效。
(七)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政府管理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一是着力做好政府定价目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工作。2013年共公开各类价格和收费信息12条。其中,图板及公示栏12块,公开信息123条;印制公开资料两类,共59条。二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物管、停车场以及涉农、涉企等群众关心的收费项目进行公开,对社会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案件,及时公布查办情况。
(八)推进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包括与被征地农民权益密切相关的征地审批、程序、补偿、安置等相关规定。在征地报批前,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户;对拟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用地报批时,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必备材料严格审查。征地批准后,主动公开征地批准机关、批注时间、征地规模、用途等征地审批信息。征地批准后在实施中,及时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征地审批和补偿安置以及被征收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具体情况、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便于被征地农民知情和接受。
(九)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冠县教育信息网公布信息,并印发了《冠县教育报》,邮向全市教育系统,传播我县教育信息,还开设了冠县教育专题片,以冠县优秀先进教师、水城名校长、冠县教育重大事件为题材拍摄纪录片,于每周日6点半在冠县1台、冠县2台播放。2013年,我县公开教育业务信息185条,包括中学、小学、学前教育的各类活动及教科研、教师培训工作等各类信息。二是逐步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范围。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提出保障措施及要求,为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宣传会议精神等简报6期,涉及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市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闻稿18篇,设立文化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公告栏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冠县人民政府于2010年印发了《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对我县的信息按照由近及远原则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我县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冠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县政府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会议信息、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政府的发展规划、经济建设、招商情况等信息及区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等。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召开会议的信息、工作动态、成效宣传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一)我县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
(二)2013年度冠县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完善保密制度,健全审查机制。对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作出了明确规定,严格程序,落实责任。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实行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初审、分管副主任逐级把关的保密审核机制。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和拟公开信息,由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后方可公开。通过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从源头上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和保密。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按章保密。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和保密局对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改进不足。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对执行保密法律法规、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的检查,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实践证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县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多、量大,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少,同时,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
(二)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明确了不予分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各部门、各单位,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保密级别的信息仍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财力限制,我县尚没有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们将千方百计争取,尽快建设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把公开信息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来。同时,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培训和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敦促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要求常换常新。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3、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更多投入,尽快建成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各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