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1-01-30 00:00:00
冠县人民政府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严格对照考核标准,对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县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县信息化办公室协助区政府办公室做好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我县区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县政府制定了《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试行)》,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11项制度,全县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发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的规定,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0年,县政府印发了《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对我县的信息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我县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冠县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主要有:
(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县政府的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会议信息、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文件;政府的发展规划、经济建设、招商情况等信息及区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能职责等。
(二)通过报刊、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召开会议的信息、工作动态、成效宣传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县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
(二)2010年度冠县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10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实践证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是一朝一夕,而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县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公开难度较大。政府信息公开涉及面多量在,从事专职信息公开人员少,同时,个别单位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深,工作开展主动性不够。
(二)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明确了不予分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各部门、各单位,如何根据信息的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个别单位对应予公开或不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建设。由于受财力的限制,我县尚没有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我们将继续向领导汇报争取,尽快建设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把全区的公开信息集中到一个统一的平台上来。全县各部门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培训、提高。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查力度,敦促各相关部门认真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省、市政府的要求,常换常新。
2、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政策、法律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3、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的投入,尽快建成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社会团体、单位、个人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开。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