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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利军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3-04-21 19:00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3-26728130

发布机构

冠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3-04-21

名称

冠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利军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持人:大家好!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冠县2023年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型治理”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冠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利军,请他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王利军:主持人好,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该实施方案的政策背景。

王利军:当前,冠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交通事故仍在高位运行,2022年全县交通事故共造成66人死亡,占全市10.4%,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当前,不仅面临“务农忙、货运多、踏青热”传统风险,还叠加疫情后全社会“拼经济、抢生产、促消费”急切心态,加之春季驾车易困乏易疲倦,道路交通安全任务更加繁重、风险更为突出。根据工作经验和大数据分析,在统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还应密切关注、重点防范突出安全风险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为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持人:该实施方案有哪些工作举措?

王利军: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预防性治理”示范创建工作的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共有五个示范创建工作,分别是: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县、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公路”、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企业”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示范驾驶人”、创建“道路交通安全科技应用示范县”。

主持人:在道路交通安全协同共治方面,我县将采取哪些工作举措?

王利军:一是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评估工作。二是凝聚共治合力,齐抓共管,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三是围绕“五大示范创建”工程,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主持人:针对前期排查出的117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我县将如何整治?

王利军:117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在国省道和县乡道都涉及、全县18个乡镇(街道)都有隐患点(段)。委托山东交通学院专家团队“量身定做”了我县隐患整改方案,由交警中队联合辖区相关乡镇(街道),按照整改要求、整改标准、整改时限高标准完成整改,确保年年底完成验收100%整改到位。

主持人:我县将如何从源头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王利军:深化开展“一盔一带一反光衣”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宣传提示、路面劝导、执法查处等方式,督促运输企业及车辆所有人规范使用安全带,对不使用安全带的采取违法监控抓拍和现场查处,予以罚款、驾驶证记分的处罚。同时,每月对运输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主持人:在群众文明出行方面,将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王利军:通过宣传+劝导+查纠模式,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在车管所、各交警中队、执勤岗亭以及电动自行车销售点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处,方便群众办理低速电动车挂牌;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乡镇、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在农村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安装交通安全宣传牌;利用农村大喇叭播放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教育内容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

    主持人感谢王队长的讲解,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大家再见。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交警大队

具体联系人:刘清强

咨询电话:0635-6155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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