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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0-26726392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成文日期

2020-04-30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0-04-30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20〕27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冠政发〔2020〕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对县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公布如下:

崔新乐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

闫友亮同志: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崔新乐同志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发展改革、新旧动能转换、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商务和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行政审批服务、统计、税务、大数据、县长公开电话、政务公开、外事、科技、金融、保险、粮食、消防、供销、物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县财政局、审计局,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统计局、大数据局、调查研究室、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商贸服务中心、供销社、国资公司、安居置业公司、冠宏资产公司、工业公司、物资公司。

联系县残联、慈善总会、工商联、编办、互联网信息办、税务局、供电公司、邮政公司、住房公积金冠县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冠县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冠县办事处、驻冠银行、保险机构、消防救援大队、驻冠石油销售企业、中储粮冠县分库。

李长峰同志: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信访、打击走私、军民事务、民兵预备役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信访局。

联系县交警大队、驻冠部队。

翟敏同志:协助崔新乐同志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县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团县委、妇联、职教中心、烟草专卖局、中国移动冠县分公司、中国联通冠县分公司、中国电信冠县分公司、中国铁塔冠县分公司。

吴景博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扶贫、气象、文化和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地震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文化和旅游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水务集团公司、晨曦智慧农业公司。

联系县总工会、融媒体中心、广电网络公司、气象局、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冠县河务局、新华书店。

李怀国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交通运输、林业、公路、防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局、路域林下经济发展中心。

联系县公路局、生态环境分局、汽车站。

各领导成员除抓好分管工作外,同时负责分管部门的双招双引、安全生产、廉政建设、改革和稳定工作,以及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保证县政府领导出县(出访)、休假期间分管的有关工作正常运转,实行县政府领导工作补位制度,由相对固定的其他县政府领导代为处理分管的有关工作。崔新乐同志出县(出访)、休假期间,由闫友亮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闫友亮同志与翟敏同志、李长峰同志与吴景博同志、吴景博同志与李怀国结为互相补位的对子,一位县政府领导出县(出访)、休假期间,由结为对子的另一位县政府领导进行工作补位。   


          冠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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