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21X1/2019-26726144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19-07-08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冠县综合工业园区的通知
有效
无
2019-07-08
冠政发〔2019〕64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冠县综合工业园区的通知
冠政发〔2019〕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提高我县工业化的集约强度,突出产业特色,优化功能布局,促进我县经济和环保协调发展,县政府决定将冠县综合工业园区的面积由4平方公里扩大到38平方公里左右,并结合实际调整产业定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冠县综合工业园区原有范围为东至东环路东0.5km,南至邯济铁路,西至武训大道,北至济馆高速。扩大后四至范围为东至烟白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西环路,北至济馆高速(不包含4平方公里省级工业园区)。高标准做好园区规划设计以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今后园区产业发展的基础性指导文件,控制相关产业的落地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的建设及管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好新旧动能转换要求,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鲜明、规模适度、配套完善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工业园区要突出产业特色,打造科技创新、技术示范、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的先行区,为全县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做出新示范。
冠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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