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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2019-02-28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保障冠县档案馆项目建设进度的申请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9-02-28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19〕13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保障冠县档案馆项目建设进度的申请

冠政发〔2019〕13号


聊城人民政府:

冠县档案馆项目是公益项目,是县政府重点项目,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已对省档案局承诺限期完工,如不能按期限完工,省财政厅将收回800万元的档案馆建设奖补资金。冠县现用档案馆,建馆年代久远,出现安全隐患,库容已经饱和,导致本应进馆的档案零散存于各处,完全不能保障档案的安全,我县对新馆的建设和使用非常迫切。

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基础施工阶段,整体项目建设工期紧、任务重。项目本身已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好扬尘防治措施,但是由于重污染天气预警,项目建设的土石方基槽施工不能作业,主要原材料混凝土不能正常生产、按时供应,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根据2018年11月9下发的《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精神,为保证该项目的施工进度,特向市政府申请给予该项目开设绿色通道,恢复项目施工及混凝土供应。


冠县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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