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04-28 21:16
1137152500444221X1/2023-40629224
冠县应急管理局
2023-04-28
【2023年第9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全县防汛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参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架构模式进行调整,县防指办公室由县水利局转至县应急局,县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应急局、综合执法局、漳卫南运河冠县河务局局长任指挥部副指挥,县水利局副局长蒋境强同志兼任县应急局党委委员,任县防指秘书长,县应急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共同承担县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是细化防指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确保责有人担、活有人干。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县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县委宣传部负责正确把握全县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县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汛前防汛实战训练演练,承担县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指导编制(修订)河道(湖泊)防洪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预案;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做好县防指日常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防汛日常工作。负责城区排涝工程的管理和运行;编制城市防汛抢险预案、城市防洪预案,制定和落实城区安全度汛措施;负责城市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汛前检查、除险加固和水毁修复。漳卫南运河冠县河务局负责所辖内各类防洪工程的建设管理、汛前检查、除险加固和水毁修复;组织制定漳卫河防洪预案;协助组织实施漳卫河防汛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和防洪抢险。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做出预警和滚动预报,并向县防指及有关单位成员提供气象信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县水文中心负责水文测报设施的建设、维护;做好雨情、水情、墒情测报工作;及时对洪水进行预测预报。县水务集团负责组织制定冉海水库防汛预案,做好防洪调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有关应急产品的生产组织,指导工业节约用水工作。县人武部和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汛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救灾、应急救援及执行重大防洪抗旱任务。各乡镇(街道)设立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政府(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工作。
三是加强防汛基层基础工作。预置救援力量,将各类防汛救援队伍进行重新统计并登记造册。共统计乡镇防汛应急队伍18支,804人;抢险队伍18支,33086人;沿漳卫河乡镇常备民工105人;城市防汛队伍1支,55人;抢险运输队伍1支,60人;社会救援队伍2支,29人;强化物资储备,县应急局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分两批次采购41大类的防汛物资。县水利局目前储备60大类的防汛物资。加强风险分析,开展农村基层洪涝灾害调查,结合历史洪涝灾害,划定易涝村庄51个。
四是扎实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自4月份起,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从单位自查、重点行业检查和防指综合检查三个层次,在责任落实、预案修编、转移安置、培训演练、工程设施、装置设备、队伍物资、应急准备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开展防汛防台风检查。截至目前,检查风险点198处,检查问题隐患11处,均已整改到位。
五是理顺指挥部运行机制。修订完善《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规则》、《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制度》、《冠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对县防指组织机构、职责任务、联络机制、预案管理、值班值守、工程调度、预警响应等进行了梳理规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救灾重要论述,深刻吸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明确指挥部成员工作责任、任务,建立县包乡、乡包村、村包户的包保责任体系,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
二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河道防御洪水方案,逐级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形成清晰易懂的突发应急处置流程图,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指导各乡镇(街道)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尤其是沿漳卫河重点乡镇细化易受洪涝灾害村庄人员转移方案。
三是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汛前调整充实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形成防汛队伍和专家台账。开展防汛综合实战演练、训练,组织沿漳卫河乡镇在险工险段现场教学。重新统计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防汛救灾物资,登记造册,由防指统一全系调配使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在应急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抽调8名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形成工作专班,承担防指办公室日常工作。健全定期研判会商机制,定期对防汛抗旱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非汛期每月召开一次,汛期每周召开一次,遇极端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随时召开。在汛期,工作专班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水利、应急、综合执法、农业农村、气象、水文、河务、消防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统一办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