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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冠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

时间: 2023-04-02 21:36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3-40628697

发布机构

冠县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04-02

名称

【2023年第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冠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情况


一、编制背景

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前提,为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落实,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县政府需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确定决策事项目录,经同级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月22日,聊城市政府印发了《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聊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聊政字〔2023〕2号),扎实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有效落实。2023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11项,内容涉及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区域医疗高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多个方面。

    二、编制过程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市政府工作要求,县司法局于1月份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下发了《冠县司法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报送范围和报送要求,各单位提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5项。2月份,下发《冠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参照市级单位报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再次提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收到提报建议事项2项。

在此基础上,县司法局积极同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进行沟通,最终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形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并于3月1日至3月10日通过向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其间收到2条建议。在采纳部门反馈意见后,最终形成《冠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

  三、冠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

单位

完成 时限

1

冠县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县发展和改革局

1-12月

2

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县文化和旅游局

1-12月

3

冠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2月

4

关于做好2023年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农业农村局

1-12月

5

2023年冠县优质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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