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时间: 2025-08-08 11:01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5-26726724
发布机构
冠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8-08
名称
冠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冠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冠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冠县科学技术局)
冠县公安局
冠县民政局
冠县司法局
冠县财政局(冠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冠县交通运输局
冠县水利局
冠县农业农村局(冠县畜牧兽医局)
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冠县广播电视局、冠县文物局)
冠县卫生健康局(冠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冠县应急管理局(冠县地震局)
冠县审计局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县知识产权局)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市管理局)
冠县统计局
冠县医疗保障局
冠县林业局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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