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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时间: 2025-08-08 11:01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5-26726724

发布机构

冠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8-08

名称

冠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冠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冠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冠县科学技术局)

冠县公安局

冠县民政局

冠县司法局

冠县财政局(冠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冠县交通运输局

冠县水利局

冠县农业农村局(冠县畜牧兽医局)

冠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冠县文化和旅游局(冠县广播电视局、冠县文物局)

冠县卫生健康局(冠县疾病预防控制局)

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冠县应急管理局(冠县地震局)

冠县审计局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冠县知识产权局)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市管理局)

冠县统计局

冠县医疗保障局

冠县林业局

行政执法主体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履行执法职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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