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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有关儿童友好城市的疑问解答!

时间: 2024-08-15 15:07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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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08-15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有关儿童友好城市的疑问解答!

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儿童友好社区建什么?除学校外,冠县有哪些医院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医疗服务?有哪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机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哪些保障政策?残疾儿童如何办理残疾证?如何进行康复?冠县开展了哪些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冠县将如何营造良好家庭成长环境?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

儿童友好,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障和实现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儿童的全面发展提供适宜的政策、空间、环境和服务。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贯彻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积极实践,也是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有助于推动城市的整体发展与提升。所以很多城市都提出了“一米高度看世界”,国内也有一些城市把对儿童友好当作一道民生题,认认真真在作答,比如在一些公共区域增加活动区、阅读室、游戏室、休息室之类的儿童友好基础设施。但这是基础的、初级的,并不是儿童友好城市的全部。要让孩子随时随地自由活动,尽情享受童年时光,除了要有“硬设施”——在市政建设、公共建筑等方面,增加儿童活动空间、娱乐设施,还要有“软服务”——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提升服务质量,给儿童更好的照顾。比如说,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让儿童有更多时间参与线下游戏、体育锻炼、劳动实践、科技体验等活动。

二、儿童友好社区建什么?

儿童友好社区是指整体环境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区。社区坚持以儿童为中心,以友好为目标,向儿童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和社会心理支持为一体化的服务体系,以儿童视角看社区发展,探索多元化的实践路径,提供儿童快乐成长平台。

儿童友好社区倡导建设内容:

1.完善社区基本建设;

2.建设安全、益智的儿童游戏场所和设施;

3.健全社区儿童和家庭服务体系;

4.创新社区儿童参与工作机制。

三、除学校外,冠县有哪些医院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医疗服务?

目前,我县开展儿童心理健康医疗服务的医院为冠县人民医院和冠县新华医院。

1.冠县人民医院心理治疗门诊

专家姓名:高中亚  中级心理治疗师

专家介绍:2015年临床心理学本科毕业,曾在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临床心理科进修学习。聊城市第一届优秀心理卫生工作者,聊城市心理卫生协会常务理事、聊城市心理治疗与催眠专委会委员,聊城市第一届精神病学学会委员,聊城市第一届行为医学学会委员。擅长儿童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诊疗、孕婴幼精神心理健康成长咨询、团体心理游戏治疗、轻中度精神障碍心理治疗、个人成长分析、家庭治疗。

2.冠县新华医院儿童保健中心心理行为门诊:

专家姓名:王晶    儿科主治医师

专家简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15年,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儿童沙盘游戏治疗师,心理绘画治疗师,毕业后从事儿童重症医学专业及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等保健工作至今。曾在北京大学妇女儿童医院及济南市儿童医院进修学习。擅长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儿童学习困难、厌学、焦虑、抑郁情绪障碍等常见的心理疾病的诊断和干预,儿童保健与营养干预,儿童多动症、抽动症,儿童孤独症的早期诊断及筛查,以及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曾在武警部队做新兵绘画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得到部队领导的好评。曾受教体局邀请做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工作,多次入学校做家庭教育讲座,曾多次在学校做高考减压团辅活动。

坐诊时间:每周一至周日在冠县新华医院儿保科二门诊坐诊,周二下午,周三休。

联系电话:18863535753

四、冠县有哪些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机构?

冠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机构:冠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婴幼儿养育照护工作服务内容:涵盖了婴幼儿的健康、营养、教育、心理等方面,旨在为婴幼儿提供全面、科学的养育照护服务。

1.承担对辖区公卫儿保人员进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县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切实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

2.负责对辖区内托育机构膳食营养、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卫生消毒、疾病预防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定期对托育机构园长、教师、保育员进等进行婴幼儿照护保健知识培训及针对入托、在托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定期体检。

4.强化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和咨询指导、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儿童超重和肥胖的预防、眼保健和近视防控、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和干预。 

地址:冠县振兴西路51号

联系电话:13563565508   0635-5284660

五、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哪些保障政策?

(一)孤儿的保障政策

1.基本生活费:对于具有本地户籍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费1862元。

2.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已纳入本地基本生活费保障范围的年满18周岁的孤儿,接受中专及高等教育的,每人每学年给予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在校就读期间。

3.明天计划:为具有本地户籍的0-18周岁孤儿和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资助其: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

4.医疗救助:为孤儿解决其基本居民医疗保险自费部分。

(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

1.基本生活补贴:对于具有本地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之一的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1862元,对于已享受城乡低保救助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采取补差的方法,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费。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已纳入本地基本生活费保障范围的年满18周岁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在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高等学历教育的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和入学新生(硕士研究生的资助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接着就读的;资助不包括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给予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校就读期间。

3.医疗救助: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解决其基本居民医疗保险自费部分。

六、残疾儿童如何办理残疾证?如何进行康复?

(一)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指南

0-6周岁残疾儿童可以不办理残疾人证,提供有效的医院诊断证明可以享受康复救助政策。

1.申请:申请人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近期2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近期相关病例和医学检查材料、作废声明(残疾人证补办事项)、迁移证明(残疾人证迁移事项)、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到各乡镇(街道)残联窗口进行申报登记。

2.受理:乡镇(街道)残联接到申请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和法定监护人身份及相关材料进行确认。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齐全、信息属实的,予以受理。

3.残疾评定:申请人应按时到指定评残机构进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在申请人户口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不予公示。

4.审核与发放:县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县残联予以批准,按照指定机构作出的残疾评定结论,核发残疾人证。残疾人证办理从申办受理到批准核发,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1.救助对象:坚持“救早救小”和“应救尽救”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以下统称残疾儿童)实施康复救助。

救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冠县户籍或居住证,年龄为0-17周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儿童或者未满7周岁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的疑似残疾儿童,具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或经定点康复评估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监护人有康复意愿并保证受助儿童接受不少于规定时间的康复训练。

2.救助标准:

项目类别

项目内容

服务人群

补助标准

单位

年限

备注

康复训练类

视力残疾儿童

康复训练

0-17岁视力残疾儿童

每月不超过1000元,每年不超过6000元


一次性救助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康复训练

0-17岁听力、言语残疾儿童

每月不超过1500元,每年不超过1.5万元

2年

“机构+社区+家庭”模式,每年“机构”补助4500元,“社区”补助500元。

3.申请与审核流程

申请康复救助需要携带相关资料:残疾人证、居民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3张,7周岁以下无残疾人证的须提供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残疾儿童监护人与机构签订的康复协议书原件1份,复印件3份。

申请与审核流程:

(1)残疾儿童监护人(或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携带相关材料向冠县残联现场或网上提出康复救助申请。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等代为申请的,须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或社会组织应当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

(2)冠县残联对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无误后,按照“一次办好”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核。

(3)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儿童残疾类别或者评估结果,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原则上一个救助年度内不得更换机构。多重残疾可根据康复潜力评估结果选择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救助。残疾儿童监护人与康复机构签订康复服务协议。

(4)救助申请审批后,残疾儿童即可到定点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5)残疾儿童申请的康复救助服务,自县级残联审核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超期的须重新申请。

(6)听力、言语残疾儿童满两年,肢体(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救助满四年,其监护人继续提出康复救助申请的,经市或者县级残联组织专业人员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可提供“机构+社区+家庭”康复救助服务。

4.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冠县残联康复部,105室

联系电话:0635-5267021

七、冠县开展了哪些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具体开展了哪些工作?

完善关爱模式,构建多元化关爱体系。目前,我县已开展了“萱草妈妈”“希望小屋”“春蕾计划”等关爱服务项目。

夯实阵地建设。依托社区(村)家长学校、妇女儿童家园、“萱草妈妈”驿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等搭建活动平台,为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提供阵地。

常态开展关爱帮扶。组织重点困境(留守)儿童在聊城市东方青少年国防教育基地开展集中式夏令营活动,组织“萱草妈妈”每年不少于6次入户走访,并不定期的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了解孩子生活学习情况,做好心理慰藉、亲情陪伴。开展集中帮扶,实施“冠爱未来 巾帼护航”项目,近年来,共开展捐助、研学、亲子实践、读书会、圆梦微心愿等活动150余次,惠及困境留守儿童3000余人。协助做好网络众筹学生资助项目,今年上半年共有23名受助儿童领取共23000元受助金。希望小屋开展“点亮微光 关爱成长”困境儿童微心愿圆梦活动,帮助18名困境儿童实现心中的小愿望,为他们送去了关爱和温暖。

做实家庭教育。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课堂,建设示范性社区家长学校,组建家教志愿团,开展“个性化定制”送课,唤起父母对家庭教育的重视和参与。共开展家庭教育讲座、论坛、培训200余场。

实施“春蕾计划”。自2021年冠县启动“春蕾计划”以来,以99公益日为契机,县妇联募集善款43余万元,用于资助冠县境内困难家庭的小学、中学和大学女学生,惠及212个孩子和家庭。

加强部门联动。与公、检、法、司、民政、教育等部门协调联动,对走访排查中发现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合法权益等行为,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

八、我县将如何营造良好家庭成长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围绕倡树婚育新风、新婚夫妇角色转变、科学孕育、做智慧父母、传承家风美德等内容,采取婚前小课堂、印制宣传彩页、公众号宣传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且接地气的宣传方式,让广大群众树立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以及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积极组织开展“诚信美丽庭院”“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对选树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二是深入推进家庭教育纵深发展。目前已建立1处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295个社区(村)家长学校,其中21个规范化社区(村)家长学校,培育500余名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志愿者,主要针对0-18岁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重点关注0-3岁婴幼儿家庭和留守、困境儿童家庭,以专题讲座、个案指导、交流座谈等形式提供专业化、精准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有效形成了“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服务体系。下一步,冠县妇联将以服务指导和示范引领求突破,不断探索家庭教育建设和发展的方法、载体和途径,促进完善有利于家庭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工作新格局,让家庭教育走进基层、融入百姓、惠普万家。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妇联

具体联系人:许以平

咨询电话:0635-5236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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