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市民代表履行职责管理办法(暂行)》《冠县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时间: 2020-02-20 17:10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0-26726525
发布机构
冠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2-20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市民代表履行职责管理办法(暂行)》《冠县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发挥市民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问:文件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聊政办字〔2019〕31号)
问: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市民代表管理,树立市民代表良好形象,增强市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市民代表职责。
问:实行了什么重要的措施?
答:通过公开征集、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等方式确定市民代表人选,并且规定了市民代表在活动中须遵循的要求,以及市民代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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