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简明问答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市民代表履行职责管理办法(暂行)》《冠县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时间: 2020-02-20 17:10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21X1/2020-26726525

发布机构

冠县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2-20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市民代表履行职责管理办法(暂行)》《冠县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发挥市民代表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政府决策的公开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问:文件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通知》(聊政办字〔2019〕31号)

问: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市民代表管理,树立市民代表良好形象,增强市民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好地履行市民代表职责。

问:实行了什么重要的措施?

答:通过公开征集、个人报名、资格审核等方式确定市民代表人选,并且规定了市民代表在活动中须遵循要求以及市民代表享有权利义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